中評社香港10月9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昨晚經過四個半小時的更審,及兩個多小時的評議後,於今日凌晨零時十分左右最後裁定陳水扁仍需繼續羈押。雖然一眾“扁迷”們十分失望和憤怒,但民進黨的“當家人”,包括蔡英文主席及中央黨部的一級主管們,卻應是鬆了一口氣。因為倘陳水扁獲得釋放,必然會插手民進黨的各項黨務、策略並亂下“指導棋”,不但是將會打亂民進黨的戰略部署,而且也必將會成為蔡英文等人頭上的“太上皇”,民進黨難有改革翻身的機會。這從民進黨發言人趙天麟今日凌晨零時二十七分就“及時”地發表、因而極有可能是早就事先擬好備用的“三點回應”中,只有“遺憾”,沒有“抗議”,就可看出民進黨中央那種既暗呼“天祐民進黨”,又不得不表示一下“基本態度”的極為複雜矛盾的心理。
被連續關押了三百一十六天的陳水扁,確是被關押得憋瘋了,急於重獲自由。從陳水扁本人的角度看,自然是有其自己的“道理”。而在各種“道理”中,最重要的是他的被羈押,使難以有較好的條件準備上訴材料,以充分享受自己的公民權利。當然,喪失自由是多麼痛苦的事情,更不要說是被關在連基本生活條件也欠奉的咫尺空間。因此,他千方百計地企圖能掙脫被羈押的命運,包括在移審高等法院後的延押庭中,提出以可交出護照,可向他上電子腳鐐為條件換取釋放,以至是想出了向美國軍事上訴最高法院控告奧巴馬總統和國防部長蓋茨,並以要“出庭作證”為由,向美國軍事法庭要求奧巴馬和蓋茨頒佈特別命令,立即釋放他並保障其人身安全的怪招,以藉機逃離牢籠,逃亡海外,逃脫法律的懲處。此外,他還循“司法體制內”途徑,由三名律師代其就高等法院的延押裁定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昨日下午,台灣“最高法院”破天荒地裁決,撤銷高等法院羈押陳水扁的裁定,要求高等法院重作適法裁定。“最高法院”在“新聞稿”中指出,高等法院對為何“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的理由,不夠充分。“最高法院”表示,高院僅籠統認為陳水扁在海外尚存有鉅資、遭國際洗錢防制組織發現後,仍有隱匿之嫌,但卻沒有具體說明是依據何項卷證認定。此外,高院以陳水扁曾任“總統”,熟稔外交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知悉潛逃方法,認定陳水扁可能逃亡的理由,也不被“最高法院”接受。因為依卸任“總統”禮遇規定,陳水扁享有“國家安全局”提供的安全護衛八至十二人,縱熟知潛逃方法,是否有逃亡機會,仍可深究。“最高法院”的這個裁決公佈後,樂壞了陳家人及一眾“扁系”人物。陳致中就說“期待好消息”,高志鵬稱“被釋放機會提高”;黃慶林也連忙籌集資金,以供陳水扁重金交保,據說已備妥了二億元。陳水扁出庭時更是一臉的輕鬆、得意。
然而,“最高法院”撤銷高等法院“延押”的裁定,並非等於是必須立即釋放陳水扁。因為按台灣司法制度,“最高法院”並不會對下級法院的相關裁定進行直接判決,只能是撤銷後發回更審。因此,陳水扁是否繼續羈押,裁定大權仍是掌握在高等法院的手中。既然“最高法院”認為高等法院的裁定理由並不充分,高等法院將之一一予以補強就是了。維持原判,這不但是為了伸張司法正義,也是為了維護自己裁決的公信力,及有利於審訊。於公於“私”,都應如此。因此,當“最高法院”作出相關裁決時,陳水扁和陳致中所言的“勝利”,只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高等法院今晨仍然維持自己的原判,就證明他們是空歡喜了一場。
昨日當“最高法院”作出撤銷高等法院羈押陳水扁的裁決時,有人認為這是陳水扁當政時提拔任命的法官的“挺扁”行為。然而,從另一角度看,說不準這是“最高法院”的法官為高等法院的法官和特偵組“做球”,讓高等法院合議庭有機會補強對裁定延押陳水扁的理由,以免在合議庭正式開審時,陳水扁及其律師使爛招在庭上“抗議”,干擾庭審進行。故從此角度看,其實“最高法院”是幫扶了高等法院和特偵組一把。果然,高等法院昨日在更審中,特偵組補充了一系列的陳水扁非羈押不可的理由,包括陳致中海外帳戶中還有三十多萬元美金,瑞士帳戶則另有二筆不明資金,可能是來自“機密外交”的費用,但陳致中卻一再否認這項事實,有刻意隱瞞之嫌。而高等法院合議庭則以陳水扁所犯的幾大罪狀,皆屬五年以上刑期的重罪,符合羈押要件;陳水扁曾貴為“一國元首”,較一般人熟知外交事務,有逃亡之虞;陳水扁有隱匿資金的行為;陳水扁的隨扈只有保護並無監控的功能等理由,裁定繼續羈押陳水扁。
其實,如果高等法院裁定釋放陳水扁,無論是重金交保還是撤銷羈押,表面上看最為憤怒的是泛藍群眾,實際上最害怕的正是民進黨中央。因為做慣了“no一”的陳水扁,在被釋放後必然會攪事干預民進黨的黨務,或是在為縣市長選舉過程中,自行為民進黨的候選人站台,必會干擾民進黨的選戰部署,甚或成為“票房毒藥”。實際上,去年高院一度撤銷地院對陳水扁的羈押裁定時,陳水扁就全島到處“趴趴走”,鋒頭蓋過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後來地院重新裁定羈押陳水扁,蔡英文們才鬆了一口氣。相信昨蔡英文們必是一夜未眠,緊張地收看電視直播,擔心陳水扁會獲得釋放,尤其是目前正處於縣市長選舉關鍵時刻,民進黨希望能藉著馬團隊政績不良、救災不力,及國民黨內分裂,乘著雲林縣“立委”補選的東風,打一個“翻身仗”,也可藉此鞏固自己的地位。如果陳水扁在此時跳出來攪和,必會干擾其部署。現在高等法院在“最高法院”的“提點”下,補強了繼續羈押的理由,使陳水扁難以像甩繩馬騮那樣上跳下竄,應是可以鬆一口氣,睡一個安穩覺了。
當然,為了欺騙支持者尤其是“扁迷”們,民進黨仍將繼續聲援陳水扁的“司法人權”。實際上,民進黨發言人趙天麟今日凌晨發表的“三點回應”,就重覆了“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司法人權,沒有讓陳水扁有公平辯護的機會”的濫詞。但即使如此,也只是假戲而已,是演給其支持者看的,並非真心實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