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呼聲折射“保障性住房”建設滯後
記者調查發現,“二次房改”呼聲有一個共同特點,即一方面肯定1998年政府推動“房改”的積極成果,同時又認為過去11年的“房改”存在過度市場化問題,特別是保障類住房供應嚴重不足,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滯後”。
提出“二次房改”的專家主要有三個方面的意見:其一,政府應針對中低收入群體實行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制度,並建立配套的土地供應制度和房屋建設制度。其二,單位應成為住房供應主體之一。由單位就近為職工提供住房,有利交通,可以顯著提高生活質量。其三,通過調節市場與政府之間的關係來解決普通家庭住房難題。政府應通過開征物業稅、增值稅、交易稅等手段,遏制二級交易市場的投機行為。
李稻葵等有關專家表示,1998年首次房改的成功之處在於啟動了房地產市場,為我國成功抵禦此次國際金融危機提供了發展基礎。同時,房改也增加了大量社會財富,提高了居民住房水平。但問題依然不少,特別是有相當部分人既買不起過度漲價的商品房,又享受不到保障性住房。種種跡象表明,現有的房地產體系需要繼續改革。
在採訪中,記者也發現不少人對“二次房改”推行的時機和可行性表示懷疑。
江蘇省社科院院長宋林飛表示,如果真的實行“二次房改”,如何保證公平將是一個巨大難題:一是享受房改的對象不容易界定,二是享受過上次房改的人可能再次享受。
北京一家投資公司總經理楊少鋒認為,現在許多城市連困難家庭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修建的數量還遠遠不夠,更不用說為中低收入群體特別是中等收入者提供保障住房了,現在提“二次房改”為時過早。
雖然“二次房改”要求難以實現,但其積極意義受到有關專家肯定。曾參與房地產政策制定的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認為,我國的房地產市場仍處於“幼年”時期,1998年啟動的房改仍需繼續深化和完善,目前樓市出現的種種問題,主要是國家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執行力度不夠。“二次房改”的提出本身,折射部分公眾認為有關部門仍應加大改革力度,進一步完善住房供應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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