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3日電(記者 鄒麗泳)民進黨政策會下午表示,第三次江陳會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該協議實施超過半年,台灣共通報85名潛逃大陸的重大經濟要犯,只遣返5位,被遣返者多是“小咖”。
政策會列出民進黨主政時被列為重大通緝犯的“大咖”陳由豪、朱安雄、劉冠軍、劉偉杰都還滯留大陸;可能滯留對岸的有,前“立法院長”劉松藩、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前國民黨“立委”王志雄、前苗栗縣“立委”王素筠等,這些人都是具有國民黨背景的政商人物。
民進黨政策會指出,2009年4月26日第3次江陳會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陸委會”隨即對外表示,未來中國大陸不能拒絕遣返重大經濟要犯,經濟犯罪等不法活動再也不能利用兩岸的特殊情況鑽營漏洞。
簽署協議後,馬政府在5月立刻取消10大通緝要犯名單,其中不乏曾捐助國民黨、潛逃中國大陸的經濟罪犯,也多位尚未遣返的幫派份子,以及“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經濟要犯。
“法務部”資料顯示,2009年5月21日至10月1日止,兩岸司法互助案件有71件(包括:犯罪情資交換15件、提出人員緝捕遣返請求10件、限制人民自由等重要訊息通報16件、提出調查取證請求28件、業務交流2件),多屬情資互換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