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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網評:為了選舉,李文忠落草為“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11 13:51:41  


  中評社台北11月11日電/聯合網發表銀正雄評論文章說,我發覺,我對李文忠的印象越來越壞。 

  以前他當“立委”,總覺他是民進黨內少數還算清醒的政治人物,他的厭惡陳水扁貪腐,不惜和林濁水採取大動作聯手辭去“立委”,讓人肅然起敬;等到他被游錫堃和謝長廷等人扣上“十一寇”的帽子,更是叫人同情。 

  這些,都是李文忠在民間的政治資本。 

  如今,為了一場南投縣的縣長選舉,李文忠把個人累積一世人的清譽,全部敗個乾淨。替他設想,划得來嗎? 

  以前,台灣媒體一致公認,民進黨是最擅長製造議題,最會選舉的。對此,我一貫態度恆是嗤之以鼻,只會抹黑、造謠、見縫插針、挑撥族群,這能稱之為“最懂選舉”?這不等於在鼓勵百姓去偷去騙去搶,誰最能偷能騙能搶的,台灣輿論就不吝大聲喝采? 

  這世道,真是顛倒了。 

  如今,在這種歪風吹襲下,難得清醒的李文忠,一旦上了民進黨這條“賊船”,終究也跟著沉淪了。 

  選舉,是一時的;做人,才是永久的。 

  李文忠肯定是被自己的負面選舉策略搞昏了頭,居然忘記了這句台灣的名言。“老師有在講”,李文忠沒在聽,否則他他怎麼敢在昨天冒出底下這種混帳話來? 

  “為了南投好,江欽良應該搬出南投縣。” 

  首先,這不是乞丐趕廟公嗎?要知,李文忠去南投選舉,可是民進黨“空降”的;他在當地連一年都還沒住滿呢。現在好了,一個連縣長都可能選不上的,居然膽子大到趕起在地的江欽良來! 

  這種口氣,不是和陳水扁那句“太平洋沒加蓋,可以游去大陸”的瘋癲語言,如出一轍嗎? 

  請問李文忠,你知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有保障人民居住和遷居的自由?這實在也是普世最基本的人權觀念,你還記得嗎? 

  為了一場選舉,為了自己的勝選,李文忠竟然就可以一口否定、否決江欽良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基本人權。 

  就算江欽良有前科,李文忠出此狂言,我要是江欽良,我也會感到自己被威脅、被恐嚇了。至此,我們才發現,李文忠的大打“道德牌”,原來比黑道還恐怖。 

  是誰賦予他有權決定誰可住或不住在南投縣的? 

  江欽良莫非被民進黨剝奪了“免於恐懼”的自由? 

  說實在話,李文忠在這場選舉中,為了博取在地方上的知名度,真可謂機關算盡,醜態百出。怎麼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選舉,可以把人性扭曲到這種窮斯濫矣的下流程度? 

  可反過來講,民主選舉又何嘗不是一面照妖鏡?在這場全台媒體都關注的議題上,我們這才發現,李文忠臉上的道貌岸然,何其偽善;其態度之倨傲,簡直令人汗毛直豎。 

  這樣的一個人品,有什麼資格對江欽良說三道四的?這樣的一個先拉攏江欽良不成,翻臉就欲置江欽良於死地的李文忠,連當人都不夠格了,還有臉再繼續競選南投縣長? 

  可話又說回來,放眼民進黨今日之諸“賢達”,不個個都是“李文忠們”、“陳水扁們”、“謝長廷們”、“蔡英文們”? 

  台灣人民何其有幸,居然在今生今世,可以看得到這麼多“民主妖孽”,精采啊,丟人丟到全世界去。 

  最後,請讓我告訴李文忠,繼續選吧。我們等著瞧你還能使出什麼花招,反正你現在真的是落草為“寇”了,就讓我們瞧瞧台灣的負面民主選舉,可以把人盡情糟蹋到什麼程度。 

  說到底,這才是你李文忠唯一可做的一點“選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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