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0日電/香港《大公報》今天發表題為“假總辭偽公投反對派欺騙市民”的社評說,立法會昨日辯論“社民連”黃毓民提出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爭取二○一二雙普選”的議案。
社評稱,必須指出:從特區憲制基礎、民主進程以及市民利益三方面來說,“動議”的提出,都是徹頭徹尾的謊話和讕言。黃毓民等人利用議員身份抗中亂港、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撈取政治本錢的醜惡行徑,必須被揭露。
社評表示,黃毓民在動議中大言不慚地稱,“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是港人社會實行“直接民主”的“創舉”。而事實是,從命題到實質,所謂“五區總辭、變相公投”,都只是虛張聲勢、自欺欺人、不可能有任何實際效果。
社評指出,首先,如果真有議員請辭,立會議席出現空缺,特區政府當然要依法進行補選。事情的實質就是補選而已,與普選或任何其他政治議題都無關,不管議員是因為不滿政改而請辭,還是因為“吃飽了撐著”而請辭,補選都是要依法進行的。因此,黃毓民等人發動“五區總辭”,唯一的效果,就是特區政府要耗用逾億元公帑來進行補選,納稅人血汗錢因政客私慾而被浪費濫用,與政改進程完全無關。
黃毓民一夥還在所謂“公投”定義上做文章,說什麼“公投不是洪水猛獸”,“公投”是國際社會慣用的“解決爭議”的方法,只要有半數選民投票、半數投票者贊成,“公投”的結果就會具有“約束力”云云。這更是天大的謊言和謬論。
“公投”也者,當然不是洪水猛獸。前不久,瑞士一些城市,市民因是否批准伊斯蘭教徒興建清真寺尖塔頂而出現爭議,因而進行“公投”,結果反對一方獲勝,但“公投”結果引來了瑞士及其他鄰近地區伊斯蘭教徒的強烈抗議,當地政府也不得不考慮要擱置“公投”的決定。
而更重要的是,有關特區未來政制發展,並不是要不要建高塔的“爭議”,更不是可以取決於民眾喜惡的文化宗教或社會習俗方面的事;特區未來的政制發展,包括何時落實普選、以及如何為達致這個終極目標而創造條件,都是一個十分嚴肅而又重大的憲制問題。根據中國憲法和特區基本法規定,特區的政制發展必須要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循序漸進、結合實際原則,以及循一定的憲制、法律程序才可以提出和進行。這裡面只存在一個是否依法辦事的問題,而不存在什麼“爭議”,更不是用“公投”的方式來解決;瑞士民眾“公投”投的是塔尖,不是政制,瑞士的憲制會由“公投”來決定嗎?
社評又說,從特區社會現狀來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依法作出二○一七可以普選特首、二○二○可以普選立法會的決定,並先就二○一二年兩個產生辦法進行修改,這些決定不僅完全合憲、合法,而且也完全符合港人社會整體的根本利益,因而是得到了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的。所謂“公投”只來自“社民連”及個別亂港傳媒的鼓吹,根本不是來自真正的民意。絕大多數本港市民都同意政制要循序漸進發展,以維護特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而推動復甦、改善民生更是當前急務,“一人一票”不是“萬應靈丹”,普選更未必可以解決一切社會經濟民生問題。這就是當前港人社會的主流民意,是不必“公投”也已經十分清晰明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