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援引發展中國家相關數據說明“發展中國家是願意承擔為防止氣候變化中它們應擔負的責任的”。
此外,奈都還表示,“這次失敗主要是由富裕的發達國家造成的,同時,對於氣候變暖,發達國國家也應承擔最大的歷史責任。”
據悉,不少拉美國家也反對這份最終文件草案。194個國家代表將於周六早上,檢視協議文本。根據聯合國的規定,協議需獲得各國共識,才可通過。
哥本哈根會議協定要點曝光
法新社消息,超過20國領袖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會議協商,以下是達成的共識要點。
這份稱為“哥本哈根協定”(Copenhagen Accord)的文稿,旨在成為未來對抗全球氣候變遷的基礎 。
1,全球變暖:草案指出,全球變暖幅度應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然而,草案並未明確指出,各國的碳排量須在哪一年開始遞減。
各國須在明年2月1日前闡明2020年以前減排目標,至於若有國家未信守承諾,這份協定並未訂出懲罰措施。
2,資金:富裕國家承諾,2010年至2012年的三年期間,出資約300億美元協助窮國打擊氣候變暖。它們也制定目標,在2020年以前,自“政府和民間、雙邊和多邊,包括替代財務資源等廣泛財源”,每年“聯合動員”1000億美元。
3, 驗證:富裕國家做出的承諾,將受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條約(UNFCCC)“嚴謹、健全且透明”的檢視。
發展中國家將根據一個確保國家主權獲得尊重的方式,提出全國減排承諾報告。需要國際社會支持的這份減排措施承諾,將登記在注册表。
4,2050年目標:全球碳污染排放量在2050年前減至1990年排量一半的目標,沒有獲得協定背書。
5,具法律約束力條約:至於協定目標需何時轉換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內文並未訂出最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