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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兩岸協議應經“國會”審查才生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01 16:42:56  


  中評社台北2月1日電/民進黨今天說,“國會”監督兩岸簽訂的協議,最好的機制是“立法院”成立兩岸事務監督小組,並且修改現行兩岸簽訂協議1個月自動生效規定,讓兩岸協議經“國會”實質審查後才能生效。

  馬英九在洪都拉斯與媒體茶敘時表示,未來會就兩岸經濟協議議題向“國會”和人民做清楚、透明說明,以後每個月幾乎都可能有一次正式說明。

  中央社報道,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劉建忻指出,“陸委會”等行政部門3日將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報告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會議由“立法院長”王金平主持。

  民進黨團與黨中央下午討論後認為,“國會”需要的是實質參與,而不是“簡報”,3日會議形式是單向說明,沒有溝通效果,甚至還有“國會”替行政部門“背書”的味道,沒有誠意。

  據轉述,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會議中指示,“立法院”接下來這個會期,對ECFA議題必須強化“國會”監督。

  劉建忻轉述會議結論指出,包含ECFA與其他國際簽定協議,行政部門與“立法院”最好的溝通機制是“立法院”成立兩岸事務監督小組,行政部門對“立法院”報告時,有明確議事紀錄,一切透明。

  另外,劉建忻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協議“立法院”如果在會期內1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這種自動生效條款,有必要修改,或者制訂“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專法處理,讓兩岸協議經“國會”實際審查後,才能生效。

  強化“國會”監督權,也能避免類似“立法院”修食品衛生管理法、推翻台美議定書的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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