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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自稱17年唯一開支是嫖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05 10:54:11  


 
  嫖娼:付給強姦罪涉案女子12萬“嫖娼款”

  檢方出具的證據顯示,文強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的17年(1992至2009),工資的收入總計是47.3萬元,其妻子周曉亞的工資收入總計為34萬元。同時,其裝修三套房子共計136萬餘元、購買兩輛汽車34萬元的支出也被認定合法。

  對此,文強表示,在重慶期間的工資收入除去基本工資,還有績效津貼以及破案獎金等收入,“每次破大案,都是有獎金的”文強表示,當初就在這個法庭(五中院審判庭),審理張君的時候市裡的領導曾當場拍板“給了5萬還是10萬的獎金哦”。

  文強的庭前筆錄稱,他平時吃、穿、行、用,基本都不需要自己花錢,唯一支出是嫖娼,自1992年以來,在嫖娼上花了12萬元。

  檢方宣讀這段筆錄後,文強提出了異議。就此文強當庭表示,“如果你們說這是嫖娼款,我倒是樂於接受的,但是你們不是說這是給被我強姦的女子的麼?”

  藏錢:蓄水池、辦公室藏錢近千萬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文強有現款2000餘萬,取自魚塘。昨天,公訴方的舉證稱,有近600萬元的現金來源並非魚塘,而是在其一個遠房親戚的樓頂蓄水池。

  周曉亞的弟弟周澤新證言稱,自2005年起,姐姐周曉亞就將部分現金交給其保管。2009年6月,周曉亞知道文強要出事,就讓他把錢轉移。檢方舉證稱,根據查扣清單,共從蓄水池中起獲人民幣110餘萬、港幣113萬餘元、美元57萬元以及少量歐元和澳元。檢方指稱,2005年和2007年,文強先後將辦公室內裝有41萬元的紙袋和裝有270萬元的旅行箱交給下屬黃代強和袁元代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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