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6日電/北京青年報發表該報評論員李星文的評論文章《從文強案看變質警察和灰色經濟的共生關係分析》,內容如下:
這兩天,重慶最大的黑惡勢力“保護傘”文強正在受審。前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等四項罪名。公訴人指控,文強的家庭財產、支出共計折合3094餘萬元。其中,文強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幣1625萬餘元,文強及其家庭成員能夠說明合法來源的所得406萬餘元,另有價值1061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留意文強“發家致富”的過程,可以發現兩個明顯的黑金來源:一個是利用公安局內部的幹部任用收受賄賂,表現不好的幹部想升官自然少不了要進貢,表現良好的幹部也可能被他敲詐而不得不花錢買個“保險”。不消說,文強賣官鬻爵破壞了組織原則,對重慶警察系統的行業空氣和工作作風形成腐蝕。文強的另一條生財之道是:為經營黃賭毒、從事打砸搶的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他編織了一張四通八達的網絡,一頭連著多個龐大的黑社會組織,另一頭連著重慶警界的一批涉貪、涉黑警察,雙方彼此配合,共同漁利。
檢方指控,文強曾幫黑惡團夥擺平命案,包庇弟媳謝才萍到處開設賭場,為四個“黑老大”經營的娛樂場所組織賣淫、吸毒提供保護。雖然文強出爾反爾,在法庭上對之前承認過的一些行為持有異議,並且進行了有悖常識的自我辯護,但從他與黑幫頭目那些確鑿的金錢往來賬目看,從他為那些娛樂場所提供“方便”的細節看,他根本不可能洗脫檢方指控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文強包庇縱容“黑社會”的行為,推動了灰色經濟的滋長和繁榮,擾亂了當地的市場秩序,使社會治安狀況惡化,百姓的生活安寧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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