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1日電/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11日宣佈,決定不起訴去年年底運送武器彈藥進入泰國的5名外國人。
據泰國媒體當天報道,上述決定是應泰國政府的要求作出的。該決定為將這5人驅逐出境創造了條件,預計他們會於當天被驅逐出境。
報道還說,此前,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官方曾向泰國政府提出請求,希望自行起訴各自的公民。
去年12月12日,一架從朝鮮起飛的俄制伊爾-76運輸機在泰國曼谷廊曼機場加油時被扣押,機上載有約40噸肩扛式火箭筒、移動地對空導彈發射架等重型武器裝備,包括4名哈薩克斯坦公民和1名白俄羅斯公民在內的5名機組人員隨即被當地警方扣押。
泰國媒體曾報道,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1月29日以“非法持有武器彈藥、走私武器及其他禁運品、逃避申報”三項罪名第五次延長對這5名機組人員的拘留期。根據泰國法律,司法機構有權延長拘留期6次,每次間隔12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