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情況
(一)未經核准增加建設兩條支幹線。
根據發展改革委的核准,西二線的天然氣主要用於城市燃氣、工業燃料等。但中石油未經核准,於2009年9月開工建設兩條支幹線,計劃將西二線的天然氣供給其所屬獨山子石化公司和烏魯木齊石化公司。
(二)部分工程管理不夠嚴格。
1.部分工程招投標管理不夠嚴格。截至2009年5月,西二線已簽訂天然氣管道和站場施工合同36億多元,其中有28億多元的合同招標不夠規範,約占80%。一是違規將1.01億元工程直接發包。如,中石油項目經理部未經招標,將西二線控制性工程——果子溝1號隧道,按合同價7719萬元直接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新疆戰友天緣機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未針對隧道地質災害頻發採取有效防災措施,施工期間發生雪崩兩次,停工163天,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萬元。二是人為拆分標段、違規確定中標人,使27億多元的工程招標不規範或流於形式。在天然氣管道施工招標的14個標段中,有3個標段在評標前就確定了施工單位,並已開工;有6個標段在審核發放中標通知書時被一分為二,變成12個標段,從而人為增加6個中標單位;從招投標結果看,無論投標人的評分是排名第一還是倒數第一,均獲得1至3個標段的施工任務。
2.部分工程存在未按規定轉分包問題。審計抽查2721公里的管溝開挖工程發現,截至2009年6月底,中石油所屬施工單位將承包工程全部轉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和個體包工頭,簽訂合同397個,平均每個合同的里程6.85公里。河北華北石油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將其中標的霍爾果斯壓氣站等項目的土石方工程(中標價2.4億元),轉分包給河北任丘市欣榮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36家施工單位,獲取價差1.02億元,占合同價款的42%。
(三)部分項目投資和財務核算不夠規範。
1.項目前期準備不足和工程價款結算審核不嚴,沒有充分起到控制投資的作用。一是初步設計批復滯後。西二線西段於2008年2月開工,直至2008年12月20日,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才批復該工程初步設計;截至2009年6月,除壓氣站外,其他站場、隧道的初步設計概算以及二類費用還未批復。二是初步設計編制不夠準確、建設管理不到位等,多列投資2.14億元。如,烏魯木齊等5個中轉站的材料儲存費用概算為1.48億元,按當地費用標準估算只需0.57億元,多列概算0.91億元。三是工程價款審核控制不嚴,相應多計工程價款0.61億元。如,中石油管道局於2009年4月將供電工程以初步設計概算直接發包給新疆電力設計院,實際施工圖設計的送電線路長度比初步設計少55公里,造成多計工程價款2661萬元。
2.將應在其他方面列支的費用12.74億元計入了工程建設成本。中石油為提高利用鐵路運輸設備材料的能力,購買了3000輛鐵路貨運車,截至2009年4月3日已支付購車款12.26億元,全部計入了西二線建設成本;中石油委托其所屬企業研究高鋼級、大口徑管道的施工技術、生產能力等,截至2009年3月31日已支付研究費用0.48億元,全部計入了西二線建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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