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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大火案21被告受審 徐威當庭認罪(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23 16:34:27  


央視大火案庭審現場。
 
抓捕

大火案主角幾天內全到案

  2009年2月9日火災當晚 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等人被警方帶走;

  2009年2月10日 沙鵬、劉發國、曾旭、鄧炯慧、戴劍霄被刑事拘留;

  2009年2月14日 李小華、宋哲元、張炳建、薛繼偉相繼被刑事拘留;

  2009年3月16日 胡德斌、田可耕等人被逮捕;

  2009年5月22日 王世榮、高宏、耿曉衛被捕;

  2009年5月底 唐智勇、彭堂忠被抓,劉桂蘭被刑拘。羈押近9個月後,唐智勇和彭堂忠被取保候審,未被列入起訴名單。

追問

燃放大型煙花為何不報批

  徐威:關於禁放區的規定我也學習過,知道政府機關、重點地區不能放,但我理解央視工地不在禁放區內。對於可以燃放煙花的級別、品種的規定,我沒有看,我認為應該是煙花公司注意的問題。我當時過於注重國家允許在特殊的節日裡放煙花的規定,沒有過多考慮工地不能有明火的問題。

  劉發國:沒看見燃放許可和批示,不過我認為在央視院子裡燃放沒事,沒人管。我知道除了熊貓、燕龍和逗逗3家公司的煙花可以在北京流通,其他公司的煙花都屬私炮,不得在北京銷售燃放,但我就想掙錢了。

  沙鵬:誰也沒提報批的事,我也不知道報沒報,我也沒在意這回事。

  宋哲元:看到劉發國給的運輸證不是為這次燃放辦的,心裡馬上明白沒有審批手續,但我也沒管那麼多。

悔過

代價十分慘重我十分痛苦

  徐威:我覺得,這是一件不該發生的事情,代價十分慘重,我十分痛苦。這事的發生,我應該承擔領導責任,我對自己過分自信,認為這些事情都在掌握之中,這些事情不會發生。安全問題就是一念之差,在過節中我對安全放鬆了要求,過於注重團隊的需要,沒有將安全問題放得更高一些,沒有考慮國家的利益,對於部門的小利益考慮得太多。另外我對施工現場安全的落實,在沒有看到是否落實了安全,就以為已經安全了,主觀上認為不會引起火災。綜合來講,我沒有做到我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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