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三種方式,法官會針對不同情況對被查到的無居留人員做出罰款或遣送的不同判決。西班牙移民法規定:非法移民在被查身份之後如果發現有案底和驅逐令在身的話,將不經過法庭而被直接遣送。所以,有案底的無居留人員應該盡快申請撤銷驅逐令或者是對案底進行上訴。
對於被處以罰款的無居留人員,應該盡快聯繫律師辦理合法身份。很多無居留人員由於語言不通,而且不了解相關的法律常識,他們錯誤地認為如果被查到沒有合法身份後處以罰款,只要交了罰款就沒事了,其實不是這樣的。
警察給你開出罰款單而不是遣返令,並不是交款了事,而是給你時間讓你去盡快辦理合法身份。所以,如果被查到並罰款後仍不抓緊申請辦理合法身份的話,第二次被抓警察局將立即向法院申請遣返令,也就是說,兩張驅逐令將直接導致被遣送回國。
記者:如果無居留人員被查到,應該怎麼做呢?
Miguel: 無居留人員如果被查到,應該盡快準備申請合法身份的相關材料,抓緊辦理合法身份。通常情況下,無身份人員被查到的話,可以在48小時內聯繫律師保釋。如果是第一次被查到,沒有被抓前科或沒有案底的話,在24小時之內會被押送到Plaza Castilla法院用快速審理 (juicio rápido) 的方式審判開驅逐令,然後通常會在72小時之內被釋放。
根據新《移民法》的規定,非法移民扣留期限延長到了60天。如果被抓的人士是曾經收到過驅逐令的,或是有案底的,並且驅逐令沒在六個月的期限內取消掉,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一般會被關押60天,如果40天之內沒有被釋放,那麼就有可能要面臨遣送回國的處理了。
記者:被抓的無身份人員的親屬可以前去探望他們嗎?有什麼注意事項嗎?
Miguel: 被抓人員的親屬可以前往Aluche警察局探望他們, Aluche警察局的接待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天的下午 15:30-19:00,節假日也可以前去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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