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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讓利說”釋除台灣疑慮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25 00:15:07  


ECFA追求兩岸利益最大化
 
  如今,胡錦濤與溫家寶將“讓利訴求”適用於台灣,無疑是呼應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春節前夕2010年2月12日到福建漳州看望台商時指出:“凡是對廣大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辦,並且說到做到。”這一政策反映出大陸強調“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是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的重要內涵”與“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政策意義。

  特別是“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兩岸“大交流、大合作”,創造兩岸兩岸和平關係的物質基礎,擴大兩岸的社會交流的管道和機會,以增加兩岸社會的相互理解,使台灣民眾理解中國,認識中國,以重塑台灣民眾的中國大陸認同,為反台獨打好新的社會基礎。

  如今,大陸定位2010年為“兩岸關係穩步推進之年”。為此,大陸願進一步深化兩岸的互利合作,推進兩岸交往制度化和機制化進程,當前重點是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進一步擴大兩岸各界交流,增進兩岸民眾的相互瞭解和感情;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各項政策措施,使兩岸關係發展的成果惠及更多基層民眾。

  因為台灣民眾對於ECFA生效後經濟環境和工作機會的不確定性,有極大疑慮。對此,“讓利”之宣示不僅是為消除台灣民眾疑慮,更希望讓台灣民眾在兩岸經貿往來中產生“實質利益”,以爭取支持。

  “讓利說”對ECFA協商之影響

  目前,兩岸都已經表態期待在今年5、6月之間簽署ECFA,但因涉及大陸1377項工業產品與865項農產品登台問題,牽動兩岸相關產業利益消長;在台灣內部也一直存在“是否增加農產品開放項目、嚴重衝擊台灣的弱勢產業與就業”以及“洽簽ECFA,是否同時推動與東協國家、日、美等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等爭議,兩岸當局若非找到足以釋除台灣內部對ECFA之疑慮與爭議之協商原則,則要在短時間內達成協議,難度很高。

  雖然“讓利說”對ECFA協商之影響,必須雙方進入實際的談判後才會知道,但是由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提出“讓利說”之後,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則進一步提出“平等互利、合情合理、釋放善意、好事辦好”16字原則;以及大陸全國政協發言人趙啟正表示:“讓利要讓得更慷慨一點”、“未來會要求與台灣貿易關係密切的國有、私有企業、國家相關部門衡酌,還有什麼可以慷慨讓利的地方。”甚至於大陸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委則張志剛指出,大陸對與台灣簽訂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態度一直很積極,因為這是兩個關區之間“互利共贏”的事。即便在某些方面對大陸本身經濟並不利,大陸也會做出一些犧牲。這些發言都顯示大陸對ECFA協商,已經確立了“讓利原則”

  假設“讓利說”依照胡錦濤春節前夕到福建漳州看望台商時指出:“凡是對廣大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辦,並且‘說到做到’。”,則為讓台灣民眾感受ECFA“實質利益”,我們可以預期大陸對於台灣提出早期收穫清單項目納入石化中上游、紡織、面板、機械、汽車及其零組件等五大類產品,應該會有積極回應。

  同時,對於台灣強調:“農產品不僅是經濟議題,還是社會議題。”、“針對一些台灣傳統的內需型敏感產業,也希望大陸能理解台灣的關切。”,依據溫家寶照顧台灣中小企業和農民之宣示,大陸對於台灣不開放農產品和敏感性產品等主張,應該會採取寬鬆的談判立場。

  至於,原先大陸企業要求必須實現兩岸貿易正常化,要求台灣對限制類大陸產品(如鋼鐵、玻璃等)解禁,要實行雙向對等開放,由於涉及敏感產業、中小企業與勞工利益,未來大陸當局可能會要求其國企、民營企業和相關部門“讓利”,而採取寬鬆的談判立場。

  此外,為了消除台灣內部對“ECFA是否形成一中市場”、“是否衝擊台灣主權”等爭議,大陸在未來協商中,不會要求ECFA協議出現像“一國兩制”、“一中各表”、“和平統一”等政治語言,也會積極回應馬“總統”要求之“對等、尊嚴、互惠與比例”原則,以尋求台灣民意支持。

  追求雙方利益最大化

  雖然目前兩岸希望在明年第五次會談中完成ECFA簽署,但因為年底直轄市長選舉,勝負將直接牽動2012年的總統大選,屆時ECFA協議的內容能否說服台灣的主流民意,將成為決定選戰勝負的關鍵。

  值得注意的是,吳院長表示:“目前民意對ECFA的支持度約五成五,若未來民意支持度至六成,不支持能夠降至二成的民意支持度才算足夠。”,對此,“讓利說”尤其應注意台灣內部對於“簽署ECFA後,必須開放敏感類農工產品”與對外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之關切。

  特別是由於台灣內部存在“在簽署ECFA數年後,必須開放敏感類農工產品”之爭議,兩岸恐怕不宜在ECFA中明訂“多少年內建立兩岸自貿區,或90%以上產品實行零關稅的目標”,而可以考慮以“雙方將持續推動貿易投資自由化”作為目標,以減少政治壓力。

  最後,對於台灣高度期待對外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參與亞太區域整合,因為“胡六點”主張“共同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亞太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兩岸應在ECFA的“經濟合作”項目中明訂“鼓勵兩岸各自建立及強化對外經貿或參與區域經貿合作”,才能要爭取台灣民眾之支持,使“雙方的利益最大化”。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4月號,總第1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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