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稅率,她認為,社會保障稅各稅目的稅率與現行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比例保持一致“這樣設計可以保證開徵社會保障稅這一新稅種時,不會增加社會公眾的稅收負擔,因為即使社會保障稅不開徵,大家同樣需要交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具體到徵收管理環節,丁芸表示,社會保障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最大限度地保證社會保障稅徵管的效率。徵收入庫的社會保障稅由社會保障資金的運營部門負責使用,同時由財政部門負責監督“三個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從而保證社會保障稅的專款專用,使社會保障稅的作用能夠充分發揮。”
聚焦 開徵難題不少 時機存疑
對於廣受關注的開徵時間,專家的看法卻各不相同。劉桓預測“‘十二五’期間肯定開徵。”他表示,某種程度上,現在開徵也沒有很大障礙,從費改稅的角度說,已經存在一定的徵收基礎,只不過徵收將更加規範化和法制化。
楊志勇則沒有那麼樂觀“當前費改稅條件尚不具備,近兩年也不一定開徵。況且,最近對社保負擔有不少爭議,甚至有人說中國的社保負擔世界最重,至少這方面就需要評估之後再做行動。”
“開徵社會保障稅的前提是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在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社會保障制度還存在二元結構的情況下,開徵社會保障稅會遭遇很多制度層面和技術層面的難題。”李友元說。
她提出了一系列疑問:我國現階段社會保障制度是由各省統籌,徵收標準和支付標準不一。“改徵稅後,各省各自為政的局面勢必打破。那麼,西方國家那種各地社會保障稅徵收標準和支付標準不同的做法在中國是否可行?我國各地方政府財力相差很大,採取徵稅方法,稅制如何設計?這不是簡單地把原來的繳費轉化為納稅的問題。”
此外,如果開徵社會保障稅,亟待解決的問題還包括:養老保險原有的空賬問題如何解決;社會保障稅是否只在城市徵收;原來社會保障制度實行統賬結合,個人賬戶部分由中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統一管理,費改稅後,社會保障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財政管理等等“以上所提到的只是一些淺層次的問題。實際上,社會保障稅開徵涉及的問題在制度層面上還有很多。”
劉桓還指出,費改稅必然會導致部門利益格局的變化,因此,各部門的利益調整可能是開徵面臨的難題之一,除此之外,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者和使用者是不對應的“費改稅”後,社會保障稅的繳納與使用之間的對應關係如何處理也將是一個難題。
李友元認為,現階段應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特別是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同時,對開徵社會保障稅應進行全面研究。
“和任何一個新事物一樣,開徵社會保障稅不可能一蹴而就,這需要一個逐步推行的過程,在設立之初很有可能採用試點的方式。”丁芸指出,在社會保障稅的開徵過程中,還應積極創造各種配套條件,諸如社會保障的立法問題、社保資金的保值增值問題、建立並完善社會保障預算等等,從而建立真正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社會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