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0日電/台灣中廣新聞報道,高院審理陳水扁相關弊案,由於他的羈押期限將在二十三號屆滿,高院召開延押庭,檢方仍是認為陳水扁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應予以羈押,陳水扁則說他已被關五百天夠了吧,希望合議庭讓他交保。審理結束後,陳水扁仍是還押台北看守所。
陳水扁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庭,仍是拖到十號淩晨。由於陳水扁羈押期限將在二十三號屆滿,合議庭隨即召開延押庭。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和村表示陳水扁涉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羈押原因仍沒有消滅,仍有羈押必要。
陳水扁則說他已被關五百天也付出代價了,這麼長時間關他夠了吧!他說他是學法律的,他心里明白,合議庭今天不立即做裁定是否延押或釋放,還要再書面裁定,其結果不問可知。
他也希望合議庭說話算話,二月八號裁定認為有羈押必要,是因為審判程序仍在進行,但如今辯論已經終結,審判程序已剩下宣判是否還有羈押必要,陳水扁說難道要把他送回看守所等待六月十一號宣判,還說家人要他不要再相信司法,說他就是肉票必須交出海外钜款的贖金。
此話一出審判長鄧振球立即制止,強調沒跟陳水扁做過任何承諾,他心中不滿,合議庭也可體會。
由於扁家海外钜款仍未匯回,合議庭也希望扁家人和特偵組聯繫,安排瑞士銀行的人前來台灣商討钜款如何匯回相關事宜,屆時如果需要高院也會再開庭審理,審理結束後,陳水扁仍是還押台北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