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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曉陽:港政改方案已朝民主發展邁出一大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14 19:12:21  


喬曉陽(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14日在京與香港記者見面,就香港特區政府2012年政改方案發表談話,全文如下:

  今年3月“兩會”期間,大會新聞中心向我轉達了十多家香港媒體的採訪要求,內容集中在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上。我當時同你們講,香港特區政府正在根據諮詢意見準備修訂方案,等過一段時間,在適當時候我會與大家交流看法。4月14日,香港特區政府公佈了諮詢總結報告,其中包括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訂方案,現在我可以談談看法了。

  對於香港社會所進行的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的討論,我一直十分關注,也仔細地閱讀了特區政府公佈的諮詢總結報告。在諮詢期間,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的討論,充分表達意見,努力凝聚共識。特區政府共收到了47200份意見書和超過160萬簽名錶達意見,各種民意調查顯示,大多數香港市民支持特區政府在諮詢文件中提出的建議。這麼多人出來表達意見,充分說明推動政制向前走,已經成為香港社會各界的強烈願望,這一點給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

  香港特區政府今天上午公佈的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修訂方案,我認為是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的,也充分體現了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發展民主的原則。這個方案的核心內容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從800人增加到1200人,四個界別同比例增加。立法會從60席增加到70席,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選舉各增加5席。特區政府在諮詢總結報告中還進而承諾,可在未來本地立法時,明確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第四界別新增的100席中的75席分配給區議員,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立法會功能界別新增的5席連同原來區議會組別的1席共6席由民選區議員以比例代表制互選產生。應當實事求是地說,特區政府提出的修訂方案已經朝著擴大民主成份的方向邁出了一大步。我始終認為,在兩個產生辦法修改問題上,難的不是提出一個方案,難的是在香港這樣一個多元社會裡,提出一個既能夠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又盡可能照顧到各階層、各界別利益和訴求,各方面雖不完全滿意但又都能接受的方案,這是很不容易的。我認為,特區政府的修訂方案已經比較好地做到了這一點。這個方案是來之不易的,值得香港社會共同珍惜。香港特區立法會很快將審議這個方案,真誠地希望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和立法會議員本著包容、理性和務實的態度,順應廣大香港市民的熱切期望,支持特區政府提出的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修訂方案,積極推動香港政制的民主發展,並進而為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時間表實現普選創造條件。

  講到普選時間表,我知道香港社會有一種意見,希望我能夠在人大常委會有關香港未來普選“決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屆時不僅僅是“可以”實行普選,而且也是“必定”實行普選。對此,我想指出,人大常委會2007年以“決定”的形式明確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的時間表,其權威性和法律效力毋庸置疑。但人大常委會在明確普選時間表的同時也明確規定了在未來實行普選前的適當時候所必經的五個步驟。這五個步驟是法定的程序性規定,也是必須遵從的。打個比方說,明確時間表就像打開了普選的大門,但怎麼進入這個大門,要一步一步走,五步走完才能進入這個大門。我們可以回顧一下,2004年4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07/08年兩個產生辦法時,也是講“可”作適當修改,而不是講“必定”作適當修改,其道理也在於此。最後實踐的結果是第三步也就是立法會那一步沒有走下去,因此07/08年沒有作出修改。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的決定也是講“可以”作適當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普選時間表用“可以”而不用“必定”,所強調的就是必須依照法定程序辦事。香港是個法治的社會,香港社會最注重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辦事,內地各有關方面也必須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辦事。對此,我相信香港社會是能夠理解和認同的。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決定》中訂出普選時間表是十分嚴肅的,是深思熟慮的,包括行政長官普選先行,立法會普選隨後,都是綜合考慮了各種因素,相信經過10年到2017年,香港回歸祖國20年,已經處於“50年不變”的中期,隨著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經驗進一步積累,社會共識進一步凝聚,屆時先後實行行政長官普選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普選是具備條件的。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的普選時間實現普選,是我們共同努力的目標。

  最後,我還想談到的一點是,我注意到在這次諮詢中,香港的許多社會團體和人士對於未來的普選辦法提出了不少的意見和建議。特區政府在諮詢總結報告中已將這些意見整理歸納,我認為這一做法是恰當的,對於下一屆特區政府研究制訂普選辦法具有積極意義。我相信大家都同意,未來的兩個普選辦法涉及問題十分複雜,大家可以繼續發表意見,也還有充分的時間深入討論,加強溝通,努力尋求共識。這一次立法會如能通過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修訂方案,不僅可以使得香港的政制民主向前邁進一步,也可以為下一步實現普選創造有利條件,我相信這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結果,希望香港社會各界為此共同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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