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12日電(記者 李仲維)台灣“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明確表示,陸生可以和台灣人結婚,但一旦結婚就會被學校退學,另以陸配的身份申請來台。台灣“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進一步解釋,這並沒有不人道,陸生和陸配依據不同的法令申請來台,在法令上沒有辦法同時滿足,因此在身份上必須二擇一。
趙建民表示,陸生在台期間如果與台灣人結婚,可以繼續保持陸生的身份在校唸書,但取得台灣身份證所需要等待的6年時間,陸生在台就學期間的時間不能列入計算。
趙建民說,如果陸生選擇陸配的身份,就必須和一般陸配一樣等待6年取得台灣身份證,這時候就必須停止陸生的身份,改以依親的方式申請在台居留,但政府並沒有剝奪他們唸書的權利,陸配還是可以比照台生,以考試的方式進入學校唸書。
趙建民解釋,這是因為陸生和陸配在身份、權益、入台申請管道都有所不同,兩者的法令也不同,法令沒有辦法同時滿足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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