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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開庭 文強:弟媳謝才萍是個惹事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3 15:38:22  


  中評社香港5月13日電/今日13時55分,文強案二審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繼續公開開庭審理。

  華龍網報道,下午的庭審開始後,檢察員首先就文強包庇縱容其弟媳謝才萍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部分事實進行了訊問。

  文強在回答檢察員訊問時說,一次其弟媳謝才萍因開設賭場被抓,有人給他打電話告之此事,並希望他出面說情。他聽到這件事後,氣憤地說“她就是個惹事的包包”!說完即掛斷電話。

  重慶前司法局長文強涉黑案二審開庭

  另據新華社報道,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及“三大金剛”涉黑案13日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一審被判處死刑的文強認為一審法院對一些犯罪事實認定有誤、部分事實性質認定不準確,導致量刑過重,文強的辯護律師表示作全案上訴。法院預計此上訴案庭審時間將持續2-3天。

  據了解,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4月14日對重慶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剛”黃代強、趙利明、陳濤涉黑案進行一審宣判。

  文強因犯有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文強的妻子周曉亞因利用配偶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與文強共同非法收受財物449萬餘元,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5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罰金220萬元;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貪污罪、介紹賄賂罪等5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零6個月;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等3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零6個月。

  一審判決後,此案的5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

  5月13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文強等5人上訴案。當天,法庭主要圍繞上訴人對一審判決事實認定部分的異議進行法庭調查。

  在庭審中,文強表示,一審法院對一些犯罪事實認定有誤、部分事實性質認定不準確,導致量刑過重,因此提出上訴。文強的辯護律師表示作全案上訴。

  此外,文強表示,85%的主要犯罪事實是自己主動交待,自己也寫過悔過書、認罪態度較好,同時還檢舉了一些犯罪線索,希望法庭能從輕判決。

  檢察機關則表示對一審判決沒有異議。

  截至當日12時40分,法庭仍在就上訴人文強對一審判決事實認定的異議進行法庭調查。法院預計此上訴案庭審時間將持續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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