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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索200萬裸鑽 郭台銘被當肥羊(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26 12:18:54  


圖:台灣《壹週刊》
  中評社台北5月26日電/扁子陳致中宣布參選高雄市議員,企圖為扁家成員翻案,但檢方偵辦二次金改案情時發現,扁家有不少企業金脈尚未曝光;扁嫂吳淑珍以陳致中結婚之名,收受企業家的禮物與現金,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送上80萬珠寶還遭退貨,硬被扁家換為價值200萬元的3克拉裸鑽。

  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文章報導,扁家利用陳致中結婚之名,大量收取禮金和珠寶,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就被迫加碼買單,送上3克拉裸鑽。

  文章報導,吳淑珍接受特偵組偵訊時表示,“3克拉的裸鑽,是陳致中結婚時郭台銘送的。”針對吳淑珍的說法,郭台銘向檢方表示,“吳淑珍我不認識,這一輩子也沒有見過她。”郭台銘更強調,“我沒有送過陳水扁先生跟其他家人任何一毛錢,但是我有送過一個禮物。”

  郭台銘說,他兒子結婚時,他沒有發帖子,但時任“總統”的陳水扁,主動派“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參加,送了一個琉璃工坊的琉璃作為禮物。後來陳致中結婚,也沒有寄帖子給郭,但他基於“禮尚往來”,就請會計室的同仁買了一個珠寶,“價值大概80萬元”,拜託參加陳致中婚禮的朋友──前“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帶過去。

  檢方進一步詢問吳淑珍說的3克拉的裸鑽,郭台銘不悅的說:“我本來不想把這個事實說完的。”當時他給承辦員100萬元的預算購買陳致中的結婚禮物,承辦員花了80萬元。但是婚禮過後幾天,辨公室秘書接到一通電話,是珠寶店打來的,“是一位自稱羅太太的人”,說要換上次買的珠寶。

  珠寶店問可不可以讓他換,郭台銘對財務長說,“就讓他換。”約莫半小時,珠寶店又打來,“東西已經換了,但是價值差一倍。”問說:“差價誰要付?”財務長只好再請示郭台銘。

  郭台銘記得,他當時在開會,秘書還特別請他出去,郭只好指示,“我們只有付了!在這個情況下,我只能付了,如果我不付讓他付,好像我們很難這樣做。”後來財務長告訴他,價格大概200萬元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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