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隨即又查閱了上海市、廣東省等地方政府此前發布的房產稅實施細則,發現這些細則都只是在房產稅條例的基礎上,明確了房產稅的具體開徵地區和房產稅計稅餘值的計算方法,並沒有重新解釋房產稅的徵稅範圍。
就此問題,記者又請教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著名財稅專家倪紅日,她明確表示,重新解釋並擴大房產稅範圍的權利在財政部,地方政府的權力僅限於制定操作性較強的施行細則以更好地征管房產稅。
那麼,上海為何先是提出要徵收住房保有稅,然後在地方調控細則里提到房產稅呢?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張培森指出,以稅收調控房地產市場,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各界人士都可以提,但這些都只是建議,最終政策還是要由中央來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言人也曾表示,“在房產保有階段徵稅,將由國家層面定,地方應貫徹執行好。”
謎局二:上海開征是否意味著全國將開征
正因為地方政府無權擴大房產稅範圍,一些人士猜想,上海市政府之所以會在細則里提及房產稅,是因為國家層面會出台房地產稅收新政。
5月13日,有媒體報道,一位接近國家稅務總局的專家提醒:按照稅法規定,地方政府沒有權力擴大房產稅徵收範圍,假如上海對非經營性住房開征房產稅確有其事,則表明國家層面將有房地產稅收方面的新政策出台。這位專家還透露,國家稅務總局可能在5月20日之前出台一份關於擴大房產稅徵收範圍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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