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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報:後ECFA時期的兩岸經貿關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02 15:49:16  


  中評社台北6月2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的社評說,兩岸海基、海協兩會即將於6月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兩岸這項協議,不但攸關台灣經濟的未來發展,也對未來兩岸經貿往來具有重大意義。 

  眾所週知,台灣是以外貿為導向的經濟體,國際經濟情勢的變遷影響台灣經濟發展影響甚鉅。然而,在當前全球區域經濟整合盛行下,WTO已簽署277個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台灣若單獨被屏除在外,經濟發展勢必會受到嚴重的負面衝擊。 

  社評說,截至目前為止。台灣僅與五個與我有邦交的中南美洲國家簽署4個FTA,但這些國家2008年與台灣的貿易總額僅佔台灣對外貿易總額的0.187%,效益有限。所以台灣整體經濟戰略應該是與大陸簽署ECFA,並與主要貿易夥伴簽署FTA,享有關稅優惠與排除非關稅障礙,為台灣企業打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兩岸自2009年開始協商ECFA至今,雖然期間經歷過風風雨雨,但在兩岸領導人高度期待、與兩岸企業與人民的殷切期盼下,相信能在海基、海協兩會人員與主管機關官員的共同努力下,於六月份順利簽署。 

  但是,兩岸千萬不能以此為自滿,畢竟ECFA僅是架構協議,未來還有持續充實,才有可能進一步展現實質效果。所以,未來兩岸經濟合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一定要細心呵護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和平發展關係,才不會步上朝鮮半島的緊張情勢。 

  社評說,兩岸簽署ECFA後,兩岸經濟關係發展依舊經緯萬端,需要台灣謹慎處理。在兩岸協商方面,兩岸要持續協商並簽署“貨物貿易協議”,循序漸進,逐年降低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同時兩岸還要持續協商並簽署“服務貿易協議”,逐漸達成雙方服務業的相互准入並在對方市場上發展。 

  其他還有台商投資權益保障、貿易爭端解決機制,以及教育、文化、新聞、衛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均需要兩岸在後ECFA時期協商並簽署。 

  在大環境建立好之後,兩岸也需要開展產業的合作,大陸在“十二五計劃”中,預計推出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育種、新醫藥、新材料、電動汽車、信息產業等七大新興產業。台灣則是推動將能源、生技、農業、醫療、觀光、文化等列為六大新興產業。兩岸可在這些新興產業的發展過程中,加強合作,制訂共同標準,建立兩岸品牌,一起達到連主席在北大演講時所說“兩岸合作,一起賺全世界的錢,有何不可?”的境界。 

  以台灣的軟實力(Soft Power),包括人才、技術、資金、法規、國際行銷經驗等,加上大陸硬實力(Hard Power),包括土地、資源、勞工、行政效率等,必定可以攜手創造兩岸產業合作的無限商機,為兩岸經濟合作再創新局。 

  第三,兩岸洽簽ECFA後,台灣將其他WTO會員洽簽FTA,拓展國際經貿空間,並進一步開拓兩岸在國際經濟場域的交流與合作。根據“經濟部”官員表示,兩岸簽ECFA後,政治困難會減少,很多國家告知,如果兩岸簽署ECFA後,他們與台灣洽簽FTA的可能性會大幅提高。 

  社評稱,後ECFA時期將為兩岸開啟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大格局,期盼兩岸都能真心誠意對待彼此,並且尊重對方的發展需要,互惠互利、合作雙贏,為兩岸人民建立可長可久的制度,開創和平穩定的永續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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