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5日電/中華全國總工會4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工會建設充分發揮企業工會作用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全力推動在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等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把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廣大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
新華網報道,《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要堅持“黨建帶動工建、工建服務黨建”原則,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企業工會組建工作深入開展,做到哪裡有職工哪裡就有工會組織,哪裡有工會組織哪裡就有工會作用的發揮。深入推進“雙措並舉、二次覆蓋”工作,實現對更多小型非公企業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要抓好國有、集體改制企業工會組織的整頓和重建工作,堅決糾正撤銷工會組織或將工會工作機構合併歸屬到其他工作部門的錯誤做法,保證企業工會在黨的領導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嚴格依法選好配強工會主席,強化工會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通知》強調,企業工會要大力推動《勞動法》《工會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健全維權機制,加大維權力度,提高維權實效。要突出推行工資集體協商,促進企業建立健全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科學合理地確定工資標準,提高職工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勞動報酬。要大力推行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要不斷推動企業改善勞動條件,努力遏制勞動安全事故的發生。
《通知》指出,要督促企業堅持以人為本,重視職工精神文化生活,讓職工實現體面勞動。企業工會要積極組織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組織興趣相同的職工開展專題小組活動,廣泛組織青年職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參與工會活動,增加職工之間的相互交流和感情溝通。要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關心職工心理健康,反映職工意願。要深入開展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活動,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要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調處機制,建立勞動關係矛盾預警、應急機制,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報告,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通知》最後要求各級工會組織和廣大工會幹部當前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深入企業、深入職工開展調查研究,面對面地指導和推動企業工會工作。要建立完善工會領導機關幹部聯繫重點企業工會制度,明確責任和工作要求,幫助企業工會解決實際問題。要關心愛護企業工會幹部,健全激勵機制,保護企業工會幹部合法權益。要加強工會幹部管理和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工會幹部的素質和維權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