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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南山人壽併購案整體考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08 11:58:47  


潘孟安指“陸委會”對南山人壽併購案涉及大陸政協委員出任董座、董事的情形裝聾作啞。(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6月8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陸委會”今天上午書面說明,有關南山人壽併購案,申請人為英商Primus Nan-Shan Holding(UK)Company Limited,並且是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相關規定提出申請,並非以香港博智中策集團(China Strategic Holdings Ltd.,0235.HK,簡稱﹕中策集團)行政總裁柯清輝(Raymond Or Ching Fai)名義提出申請,因此“經濟部”正協助審查中。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今天上午質疑,有意擔任南山人壽董座的香港博智中策集團柯清輝雖然日前辭去北京政協委員職務,但依法規定仍不得出任公司董事,“陸委會”應公開說明,不可裝聾作啞。“陸委會”在記者會現場發布書面說明,指併購案是否能審核通過,是“經濟部”職責權限。

  “陸委會”說明,依“經濟部”所訂“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所稱的投資人,是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的公司;投資人為大陸地區軍方投資或具有軍事目的之企業者,主管機關應限制其來台投資。上述相關規定及其他涉及投資的相關規定(如:外國人投資條例及港澳條例),尚非以投資人在大陸地區所任職務作為准駁標準。

  “陸委會”表示,投資人在大陸地區所任職務雖非法定准駁標準,惟相關投資既採許可制,主管機關“經濟部”對於具體個案涉有政協委員,仍具有裁量權限,得審酌個案特殊情形據為准駁。

  “陸委會”也指出,南山人壽保戶眾多、資產龐大,影響層面廣泛,相關機關一定會審慎處理其併購案,至於6月2日經濟委員會通過的委員提案內容,現任或5年內曾任中國政治協商會委員者,無論其國籍如何,不得出任公司董事、監察人或高階主管,相信“經濟部”會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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