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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房產稅:為什麼,憑什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10 11:03:58  


 
  那麼,徵稅與否的界限劃定意義何在?

  秋風:這會導致非常的混亂局面。在房產擁有數額的認定上是有一定難度的,甚至導致一些認為逃避稅制而假離婚、假分家的情況。

  從稅制設置的角度來說,把稅征上來的同時,還要顧及社會的價值。不能為了徵收一個稅,而把整個社會的價值破壞掉,甚至應該損失一些稅收,來保護社會的價值。如果要嚴肅去思考房產稅,就是不管房子有幾套,或者多少面積,就統一個稅率,包括福利房和房改房。通過這種方式,培養出真正的納稅人的意識。讓他們意識到,地方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務實際上就是自己的錢在起作用,大家對稅也會敏感一些。

  陳志武:這是很荒唐的。能說有人一頓吃5頓飯,你就每家搜查,看看誰吃飯超3頓的,就去升高他的米價?人們有買房子的權利,不能因為有人要買5套房甚至10套房,就去升高稅收。這是變相的掠奪。這樣不如就回到計劃經濟時代,把商品房也取消。

  如果真要分幾套房,所有福利房和房改房都應該納入計算範圍內。因為有福利房的人本身就享有政府補貼,如果他還去買商品房,他本身就不符合福利的條件。

  潘石屹:任志強做了個統計,光北京的房子就有二十四種,房改房、福利房、集資房,一大堆,一共二十四種。那麼針對哪些房子徵稅?如果針對商品房,那就不合理了。因為商品房都是交了出讓金的,那些沒有交出讓金的不征,征交了的,豈不反了?小產權房光北京市三十萬套,也沒交出讓金,按照商品房在住著,征的話連面積都不知道,那是在法律之外的,要不要征?就從每一套房子,一個一個看的話,都有問題。什麼中央機關的房子,北京市政府的房改房,太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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