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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政協原副主席被判刑14年3個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10 15:06:48  


  中評社北京6月10日電/安徽省蚌埠市政協原副主席徐社新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近日一審宣判,徐社新收受賄賂260多萬元人民幣、5500美元等,並有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被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3個月。

  新華社報道,徐社新曾先後擔任任蚌埠市五河縣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和蚌埠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徐社新在五河縣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人事調整、土地徵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五河縣黨政幹部許德武、薛昌露、許平、阮持家、王輝、朱世魯等50多人以及安徽皖啤釀造公司董事長楊敬雪、五河縣桓裕房地產公司董事李海明等人所送財物,合計收受賄賂現金、購物卡計人民幣260多萬元、5500美元、500歐元,還收受裝修材料、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手錶、金箔字畫等物品。此外,徐社新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而且數額巨大,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法院認為,鋻於徐社新在辦案機關僅掌握其小部分受賄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主動交代了大部分未掌握的同種犯罪事實,應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主動交代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係自首,應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宣判,徐社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數罪並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4年3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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