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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產店老闆拿出帳單,陳致中來的那天日期清楚寫著7月3日。(中評社 張啟芳攝) |
中評社高雄7月23日電(記者 張啟芳)陳致中為撇清沒有召妓,宣稱7月2日到3日凌晨和朋友在吃海產,海產店老闆陳南慶受訪時拿出帳單,表示陳致中吃海產是7月3日到4日凌晨,陳致中沒有喝酒,只喝果汁。
陳致中為反駁《壹週刊》報導內容,之前已召開記者會交代當天行程,載他跑行程的司機黃建民和他口徑一致說,7月2日晚間7點30分,陳致中先去拜會地方人士,11點15分到海產店跟朋友見面,11點40分離開,最後在7月3日凌晨零時20分左右回到住處人文首璽。
海產店老闆陳南慶受訪時拿出帳單表示,陳致中來的那天是禮拜六,也就是7月3日晚上11點多,帳單一張7號桌、一張9號桌,都是陳致中和友人的消費,人數大約20人,約20道菜,日期清楚寫著7月3日。
陳南慶說,這兩桌是他店裡的常客,也都是綠營人士,陳致中是後來才來的,兩桌菜錢各消費了2160元和1380元,加上啤酒共喝了51瓶,陳致中則是滴酒未沾,只喝果汁。
他指出,陳致中來的時候除了跟朋友寒暄以外,還逐桌敬茶,大約停留3、4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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