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嚴格依法辦事。政府所有行政行為都要於法有據、程序正當。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企業、其他社會組織權益和增加他們義務的決定。政府不僅要按法定權限辦事,還要按照法定程序辦事。沒有程序的民主,就沒有實質的民主;沒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難保證實體公正和結果公正。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任務。要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改進執法方式,不得粗暴對待當事人,不得侵害執法對象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
四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使公開透明成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項基本制度。凡是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要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都要公開透明,讓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麼事。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以及醫院、學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業領域,都要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五是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要更加重視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要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的權利。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要正確對待和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各級政府和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擺正位置,尊重法律、尊重當事人、尊重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要進一步加強審計、監察工作。嚴格行政問責制度,督促和約束政府機關和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回良玉、張德江、王岐山,國務委員劉延東、梁光烈、孟建柱出席會議。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主持會議。
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政府和公安部、工商總局負責人在會上分別發言。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及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法制工作的負責人出席會議。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政協、中央軍委有關部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應邀出席會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地)、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在各地的分會場參加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