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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律委委員:經濟犯罪死刑應逐步取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30 10:04:20  


 
  有些死刑可否備而不用

  追問4:草案擬取消13個罪的死刑,會不會削減刑法的威懾力? 

  周光權:這個問題可以這樣來看。第一,在我國,對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很少適用,有的罪名從來沒用過,有很多罪名判得極少,基本可以忽略,對這些犯罪取消死刑不會給社會治安帶來壓力。第二,這些犯罪都是經濟犯罪、非暴力犯罪,本身基本沒有直接的被害人,即使取消死刑,還可以對罪犯判處無期徒刑,公眾對此也不是不能接受。第三,死刑的威懾力是非常有限的。比如說經濟犯罪,犯罪的人都是高智商,他們對刑法不是一無所知。因為現在的傳媒非常發達,很多白領階層都可以通過網絡等各種途徑獲知國家對某種經濟犯罪的態度。但是,當獲利極大、利潤特別高的時候,他們就會鋌而走險,對這樣一些人,死刑的威懾是打折扣的。

  追問5:有些委員提出金融詐騙類犯罪涉案數額巨大,造成老百姓傾家蕩產,如果取消死刑,刑法的威懾就沒有了。如果備而不用,放在那也是一種威懾。對此,您怎麼看? 

  周光權:金融類詐騙是經濟犯罪,但歸根到底還是詐騙行為。而普通的詐騙數額也有上千萬的,但最高刑期就是無期徒刑,沒有死刑。還有,金融類詐騙的被害人很難說是純粹的被害人,大多有牟利或者投機的心理,對自己可能被騙以及集資可能存在的風險,並不是一無所知,但他仍然願意去做,這對犯罪的發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一般來說,被害人有過錯的時候,犯罪人的責任相對減輕。 

  現在有些觀點把數字絕對化了,而且把這個數字與貪污賄賂的數字相比較,實際上這兩者不是一回事。貪污賄賂罪侵害的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對國家政權的危害極大,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或許是符合當前中國社會的現實的。 

  國外現在規定或者實際適用死刑的國家占20%多一點,它們的死刑都不適用於非暴力的犯罪、單純的財產罪或者經濟犯罪。這可能也是未來中國刑法修改的方向,以後取消死刑的步子會邁得大一些,像經濟犯罪的死刑都應該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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