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局深圳再發展
2009年12月20日至21日,胡錦濤同志在廣東省珠海市考察工作時,明確提出了經濟特區要“當好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排頭兵”的新要求。張賀福分析,這一重要新要求,體現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經濟特區寄予的厚望,為推進深圳的改革發展,進一步指明了前進的方向。
現在,深圳正處在又一個關鍵的發展階段。張賀福分析說,進一步推進深圳經濟特區新一輪的改革發展,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積極探索發展的新思路。他介紹說,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和胡錦濤同志十分關心、支持深圳的改革發展。
2007年,設立新的深圳灣口岸,疏解陸路通關壓力;2008年底,國務院正式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年-2020年)》,凸顯深圳經濟特區在珠三角9個城市中的特殊地位;2009年4月,試點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2009年5月,國務院正式批復了《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今年7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的範圍擴大到深圳全市,將寶安、龍崗兩區納入特區範圍。
尤其針對《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張賀福分析認為,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更好地推進深圳的改革發展作出的最重大的部署。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更好發揮經濟特區在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的新要求,《方案》要求深圳“爭當科學發展示範區、改革開放先行區、自主創新領先區、現代產業集聚區、粵港澳合作先導區、法治建設模範區,強化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家創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設國際化城市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範市。”
《方案》同時提出,對國家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重大舉措、對符合國際慣例和我國未來發展方向需要探索的制度設計、對深圳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和對全國有重大示範帶動作用的體制創新、對國家加強內地與香港經濟合作重要事項等四個方面,深圳市“先行先試”。
張賀福分析,這實質上就是要求深圳經濟特區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方面,繼續充分發揮“窗口”、“試驗田”、“排頭兵”和示範區作用,“這些目標、要求意義重大,任務艱鉅,體現了深圳經濟特區特有的光榮使命和歷史責任。”
經中央批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的範圍擴大到深圳全市,將寶安、龍崗兩區納入特區範圍。張賀福分析,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為進一步提高深圳經濟特區改革創新和科學發展能力,紮實推進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儘快解決特區內外發展不平衡、特區發展空間局限和“一市兩法”等問題作出的重要決策。
這一重要決策,必將對深圳在新的發展階段走集約化、內涵式發展道路,充分發揮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對全國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方面的示範、帶動作用等,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