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0日電/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百縣經驗交流會10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作出重要批示,強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不僅推進了植樹造林,而且促進了林下產業發展,使山地改變了面貌,農民增加了收入,實現了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統一,要認真總結經驗,繼續完善政策,把這件利國利民的大事辦好。
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回良玉在會上強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繼農村“大包乾”之後,農村生產關係的又一次大調整,農村社會生產力的又一次大解放。當前林改正處在全面深化、整體推進的關鍵階段,必須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明晰產權,強化政策扶持,健全服務體系,確保如期完成中央確定的改革任務,實現“國家得綠、農民得利”。縣一級作為林改最關鍵的環節,書記、縣長要親自抓、負總責,確保領導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回良玉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視,2008年專門發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2009年專門召開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對林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深入山區林區調研林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導林改實踐。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高位推動、精心組織,有關部門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廣大基層幹部群眾大膽探索、勇於創新,推動林改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目前,全國集體林地已完成確權的面積21.76億畝,佔總面積的79.5%;重新核發全國統一林權證的集體林地17.23億畝,佔總面積的63%;6779萬農戶拿到林權證,直接惠及近3億農民。
回良玉指出,實踐證明,林改推進了農村體制機制創新,促進了節能減排,提升了生態承載力,激發了山區林區後發優勢,推動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必將為進一步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大發展注入強大動力,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出重要貢獻,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為縮小區域發展差距開闢有效途徑,為完善鄉村治理機制發揮積極作用。
回良玉指出,各地林改進展還不平衡,個別地方認識還不到位,明晰產權、承包到戶還需攻堅克難,完善政策、創新機制更需要下大氣力,必須充分認識林改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精心謀劃,趁勢而上,努力把林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要切實明晰產權,堅持承包到戶,確保農民享有平等的承包經營權。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強化政策扶持,完善林業支持保護制度。三要健全服務體系,創新服務機制,提高林業社會化服務水準。四要發展林業產業,拓寬增收渠道,增強農民興林致富能力。五要加強林權管理,規範流轉行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回良玉強調,要繼續高位推動,堅持主要領導抓林改,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林改作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行動,作為各地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內容,主要領導要深入林改一線,及時指導工作,解決實際問題;要積極穩妥推進,堅持規範有序抓林改,林改事關千家萬戶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推進過程中一定要堅持原則不動搖,嚴格程序不走樣,堅持品質優先,進度服從品質;要強化生態保護,堅持統籌兼顧抓林改,立足於增加森林資源、增強生態功能,實現生態建設與產業發展良性互動。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人民團體負責同志,107個林改典型縣主要負責同志、部分鄉鎮黨委和村支部書記參加會議。福建省永安市、江西省武寧縣、遼寧省本溪縣、湖南省瀏陽市等16個林改典型縣在會上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