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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發文駁“沒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15 09:25:49  


江西省宜黃縣強拆事件現場。網上圖片
  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人民日報》14日刊文,批江西宜黃官員“沒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的言論。文章認為,應該尊重一些地方幹部的發展願望,也可以體諒他們面臨的壓力、遭受的誤解和委屈。但這一切都不足以成為“強拆發展觀”的理由。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宜黃縣鳳岡鎮發生因宜黃新建客運站工程拆遷引發自焚事件,3人重傷。18日凌晨,現年76歲的傷者葉忠誠經搶救無效死亡。10月10日,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因拆遷自焚事件被免職,縣長蘇建國也被提請免去縣長一職。

  近日網上出現了一篇奇文,題為《透視江西宜黃強拆自焚事件》。文中有對無奈“強拆”的表白,有對法律“本本主義”的反思,更有“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的驚人論點。

  《人民日報》的文章指出,“沒有強拆就沒有中國的城市化”、“每個人其實都是強拆政策的受益者”……這種似是而非的表述,在文中隨處可見。

  文章說,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必然伴隨著拆遷,但如果把所有“拆”字前面都加上一個“強”字,不僅與事實不符,也無助於將來的城市發展。在為了公共利益、經過合理補償的前提下,拆遷並無不可。但假如以“沒有強拆就沒有城市化”來理解“公共利益”,理直氣壯地稱“誰影響發展一陣子,我影響他一輩子”,則顯然是對公共利益的無知。

  任何發展都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嚴

  文章說,只要有發展,就會有利益問題。拆遷中,政府、老百姓、開發商都有各自的訴求,這原本都很正常。當這些訴求發生衝突時,訴諸既定的法律,是法治國家的常態。然而,正是在所謂“法律並非一用就靈”、“一切機械照搬法律,同樣會犯本本主義的錯誤”的思維下,在不少拆遷事件中,一些地方將依法行政視為發展的羈絆,甚至不惜以“多快好省”的思維去“良性違法”。當某些地方幹部以實用主義的態度擱置法律時,又怎能指望老百姓相信法律、選擇法律?又如何從依法行政中獲得公信權威?

  文章最後說,沒錯,中國的發展和城市化不會停止,但“強拆”顯然是開錯了藥方。我們應該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與和諧社會的要義——任何發展,都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嚴,離不開社會的公平正義,都不能容忍對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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