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0日,台灣21世紀基金會董事長高育仁接受香港中評社專訪時表示,在兩岸簽署ECFA,並將成立“經濟合作委員會”之後,建議也應成立“和平發展委員會”,來研究處理經濟合作以外的事項,包括教育、文化、社會、法律、政治、軍事互信等問題。高育仁還推動成立“兩岸及區域和平研究發展中心”,請來馬英九親自為該中心揭牌,並延攬前“政務委員”朱雲鵬擔任召集人,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希望推動兩岸成立“和平發展委員會”。
兩岸宜先共組學術顧問機構
今年7月16日,台灣大學副校長包宗和教授在台灣《旺報》發表題為《兩會設和平發展委員會芻議》的文章,提出一個構想:由海基、海協兩會及兩岸代表性智庫派員擔任委員,並各委任一位主任委員,再針對政治相關議題分設各個“工作小組”,每一小組由委員二人(兩岸各一位)共同召集或輪值主持之,小組成員廣納大陸與台灣熟悉或鑽研兩岸政治議題之學者專家,雙方遵循平等協商模式,進行深入討論,以尋求突破政治僵局的方式。小組討論結果提交委員會議交換意見,並做成建議,以做為雙方政府決策之參考。此種方式一方面可以與決策階層銜接,不至於流於空談,一方面又可借重專業,發揮創意,不受既有政治框架的局限。委員會基本上是介於一軌與二軌之間之功能性組織,目的在透過討論、對話凝聚共識,為兩岸訂立階段性和平協議奠定基礎,為雙方持久和平尋求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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