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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5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繼續審議社會保險法草案、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草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代表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審議車船稅法草案等。會議並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胡錦濤關於提名習近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的議案和其他任免案。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59人出席會議。
新華網報道,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柏林作的關於社會保險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已經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進行了第三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四審稿,按照“多繳多得、少繳少得”原則完善了有關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規定;明確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強調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以及用人單位和個人的信息安全等。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安民作的關於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三審稿,對適用外國法律的查明、相關當事人對協議選擇合同適用法律等方面作了規定。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錫榮作的關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三審稿,對適當延長登記參加選舉村民名單有異議的申訴期限,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條件、村民委托投票、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會議中所占比例,對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情況納入村民委員會成員審計範圍等作了規定。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作的關於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進一步明確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權;增加了代表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聽取、反映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的意見和要求,有關機關、組織應當將對代表視察、調研報告的研究處理情況向代表反饋,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應當以多種形式向原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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