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全文如下:
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建議的說明
(2010年10月15日)
溫家寶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草案)》,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直接領導下研究制定的。胡錦濤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中央政治局會議,對《建議》稿進行了多次討論,對一些重大問題作出重要指示。文件起草工作一開始,就對“十二五”規劃的主題、主線、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徵求全黨意見。在提交這次全會審議前,又廣泛徵求了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黨內老同志和十七大代表的意見,聽取了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負責人、無黨派人士以及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的形成過程,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是統一全黨認識、形成社會共識的過程。《建議》經這次全會審議通過後,國務院將據以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提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准,頒布實施。現在,我受中央政治局委託,對《建議》作幾點說明。
一、關於“十一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情況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發展史上極不平凡的五年。這是《建議》的一個重要判斷,是符合實際的。五年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能夠勝利完成。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跨上了一個新台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取得重要進展。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連年獲得好收成,產業結構升級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紮實推進,區域發展協調性增強,經濟運行品質和效益穩步提高。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完善。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結構優化,利用外資品質提高,“走出去”步伐加快,開放型經濟水準不斷提高。五年來,我們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更加重視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協調性增強。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明顯改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業加快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果。我們徹底取消農業稅,結束了幾千年來農民種田交稅的歷史;全面實行真正免費的義務教育;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在23%的縣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制定和實施國家中長期科技、教育、人才規劃綱要等,這些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影響的大事。我們隆重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和改革開放30週年,成功舉辦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極大地激發了全國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極大地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這五年國內外環境的複雜性和重大風險挑戰的嚴峻性歷史罕見。我們接連遭受汶川、玉樹地震和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特別是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衝擊。“十一五”前半期,針對投資增長過快、貨幣投放過多、貿易順差過大,以及結構性、輸入性物價上漲等問題,我們不斷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採取正確的政策措施,有效防止了苗頭性問題演變成趨勢性問題、局部性問題演變為全局性問題。2008年6月,我們未雨綢繆,及時調整宏觀調控重點,在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後,果斷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準、工作要實的要求,及時推出進一步擴大內需的十項措施,陸續制定和實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很快形成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的一攬子計劃,迅速扭轉經濟增速下滑趨勢,在世界率先實現經濟回升向好,保持了中國經濟發展的好勢頭,併為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