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審計署:22市違規截留146億廉租房保障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17 17:00:52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一些城市未按規定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按時足額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按規定,各地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10%。但北京、上海、重慶、成都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未達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這些城市共計少提取146.23億元。其主要原因:一是一些經濟發達城市土地出讓淨收益基數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加上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已可以滿足一定時期內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二是一些城市對土地出讓淨收益尚未做出準確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截至2010年8月底,除天津市表示通過其他渠道籌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已滿足需求外,其餘21個城市或在審計指出問題的當年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設資金提取的力度,或承諾今後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足額到位。北京、上海等11個城市還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補提了以往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資金38.61億元。

  (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在一些地方執行中出現偏差。

  在重點調查的32個城市中,有18個城市向2132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413.12萬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抽查22個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萬戶未將租賃補貼按規定用於改善住房條件,而是用於家庭其他消費,使租賃補貼變成了“生活補貼”。其主要原因:一是對保障對象的審核和監管機制不夠健全,人口變動、收入財產等信息尚未實現共享,相關部門未準確及時掌握相關信息;二是由於一些地方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偏低,大多數保障對象居住在老城區,靠租賃補貼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自身的經濟能力難以租到合適的住房。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截至2010年8月底,18個城市已對不符合條件領取了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1569個家庭停發了租賃補貼,收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金86.47萬元;對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分配的533套廉租住房,已清退107套,其餘426套正在清退過程中。對涉嫌弄虛作假騙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5名基層工作人員,有關單位已分別對其給予了撤職、行政記大過等處分。對於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未用於或未完全用於改善住房條件的問題,各有關地區政府都在積極探索如何從租賃補貼的審核程序、發放形式以及後續監督等方面進行糾正。如濟南市和泰安市計劃採取領取租賃補貼與租賃住房實際支出掛鈎的措施進行糾正,海口市和深圳市的部分城區已採取提供房屋租賃協議才能給予補貼的措施進行糾正。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