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4日電/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決定組織部分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部分金融央企負責人2009年度薪酬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六個方面:基本年薪測算情況、績效年薪測算情況、薪酬兌現情況、福利性收入情況和監督與管理情況。檢查時間為12月1日—10日。
證券時報報道,本次檢查對象主要為中央金融企業,具體包括: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太平保險集團公司、再保險(集團)公司、人民保險集團股份公司、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銀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團公司、光大(集團)總公司、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等。
企業負責人範圍包括:金融企業專職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總裁、行長、監事長、副總經理、副總裁、副行長,金融企業按規定確定的其他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