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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人槍早都抓到了 連案卻還在口水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09 10:09:58  


  中評社台北12月9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的社論說,快半個月了,逮到人、搜到槍的連勝文槍擊案,迄今案情進展有限,各方揣測、甚至陰謀論卻愈滾愈大。綠的懷疑檢警配合高層寫劇本;藍的懷疑檢警企圖以誤殺結案;檢警之間傳出辦案有心結;受害當事人連勝文及其家人對案子破不了,卻有各種案情放話更高度不滿。一樁理應沒這麼複雜的案子,卻辦到這個地步,只有“離譜”兩字可形容。

  連勝文槍擊案與三一九兩顆子彈案完全不能相提並論。三一九偵辦時,被指為凶嫌者已經死亡,查到彈沒找到槍,槍彈比對直如瞎子摸象;連案卻是發生時即逮到人,槍彈俱在,造勢場上場下都是目擊證人,怎麼可能讓案情如墜五裡霧長達半個月? 

  社論說,凶嫌林正偉有家人、有朋友,平常時刻的生活總有蛛絲馬跡,案發前的通聯紀錄通通都在,他打電話找誰?談了什麼?犯案動機如果確如他所言,是衝著新北市議員陳鴻源而來,陳鴻源的地方利益或恩怨,乃至經手或中介的任何案件,甚至陳個人財產通通有紀錄,哪有追不出來的道理?如果陳有任何案件可能涉及不法,因而引起此一槍案,檢警還是得嚴辦到底,不能因為陳當選議員而放手。

  林正偉使用的凶槍價格不低,還是台灣黑道第一次出現的槍枝,以林的背景有能力和財力取得這樣的槍枝嗎?如果他沒有這個能力和財力,那麼是誰給他的?光是以槍枝來源的特殊性,林正偉與陳鴻源的私人恩怨就未必說得通;林嫌在公眾造勢場合,以行刑式地近距離行凶,幾乎是做好被逮的心理準備,如果他是受人所託幹一票大的,他有什麼好處?如果有任何金錢財物的交易,所有他身邊的家人、朋友,總該有一個交付對象,全面清查其收入流向,有這麼困難嗎? 

  社論說,此案在選舉投票前發生,政治效應勢必難免,但不能因此讓政治效應無限擴大,反而掩蔽了案情的真相。綠營譏評破不了案是劇本沒寫好,請問:哪個人有這個膽子拿前“副總統”、國民黨榮譽主席之子,做為影響選舉的槍擊案劇本的男主角?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甚至指責,因為連勝文的特殊背景,馬政府竟准許連申請隨扈;當“立委”這麼多年,邱議瑩豈會不知道刑案當事人即使不申請,正式宣告破案前,警方都得提供人身保護?人身安全難道還有藍綠之別嗎? 

  因為連家人對此案各種放話揣測不斷非常不滿,藍營竟傳出高層心結說,懷疑府院從案發第一時間就要求黨公職不要以此為選舉操作,甚至刻意降低此案有政治因素的可能,這也是莫名其妙的說法。請問:有哪一個藍營的人在案發時,會可惡的想到用連勝文的生命安危做為選舉操作?台中市長胡志強聽聞消息,甚至立刻結束造勢活動,根本不待府院高層指示;從正常人的角度,也不會相信連勝文是因為政治因素成為箭靶,難不成林嫌還有統獨立場? 

  連勝文對民進黨人指此案“自導自演”、“高人指點”的說法耿耿於懷,不排除出面說清楚,也主張公布錄影帶,還原事發經過。檢方不肯公布錄影帶,認為可能會造成證人勾串,影響偵辦。事實上,案發時的錄影帶當晚以及後續幾天,因為媒體在場,早已公布。全國人都看到槍擊發生的一瞬間,這是造不了假的事實,重點在於:為什麼林正偉要以連勝文為目標?只因為連勝文來頭夠大嗎?還是背後另有隱情? 

  社論說,“偵查不公開”是基於人權,也基於偵辦技巧,哪能因為偵查不公開,反而放任誤導案情的訊息鋪天蓋地而來?甚至傳聞地方警局事前接獲情資,為搶功而不上報?這也是完全違反常識的說法,警方若有情資還不擴大部署、阻止不了案子發生,那得全面撤職查辦,有何功可搶? 

  社論說,連勝文槍擊案發生半個月,所有的揣測用最簡單的道理都能戳破。奇怪的是,政壇藍綠就能以最不科學、最具惡意的方式,無限擴大懷疑,無視這些懷疑都不合乎常識常理;照此發展,連案即使是單純的治安事件,都可能演變為不可收拾的政治事件。最後即使檢警破案,依舊信者恆信、不信者恆罵,既不能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和真相,更無助於重建民眾對台灣民主和社會秩序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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