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日前發表台灣“七大核心利益”演說,強調“台灣未來前途,兩千三百萬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監委”周陽山昨天認為,該主張無法排除“台獨”選項,牴觸“憲法”以“國家統一”為前提的核心價值,發函要求賴幸媛兩個月內答覆。
聯合報報導,“監委”周陽山指出,“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都有明確的憲政前提:“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可見“國家統一”是“憲法”的核心價值,賴幸媛拋出“台灣未來前途,兩千三百萬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未能排除“台獨”選項,明顯牴觸“憲法”精神,有違憲之虞。
周陽山表示,根據“憲法”本文第四十八條規定,“總統”有遵守“憲法”的義務,除非透過“修憲”,否則“憲法”就是以“國家統一”為核心價值;但即使透過“修憲”,拿掉“國家統一”等前提,仍會衝擊“憲法”第四條對“我國”固有疆域的規範,面臨既有“憲政基礎”崩解的危機,最後走向“制憲”這條路。
我們相信,如果不是“監委”周陽山的提醒,大多數台灣民眾都忘記了,原來台灣還有“國家統一憲法”!
我們清楚,民進黨執政8年期間,是完全在違憲的狀態下行使權力的,民進黨政府,根本就是一個違憲的政府。
我們認為,不管把政黨政治吹噓得多麼民主,多麼偉大,僅僅違憲這麼一項,就足令蒙垢非常,失去合理性。
我們知道,馬政府為了選舉,也在學習民進黨的政治語言,於是,違憲的可能性就增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