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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一名處長涉嫌受賄千萬被公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1-04 16:46:04  


  中評社北京1月4日電/正義網報道,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沙志剛,因涉嫌受賄千餘萬元,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已受理此案,並將擇日開庭審理。

  沙志剛現年45歲。1988年,他大學畢業後被分配至一家測繪公司從事野外工作。兩年後,他被當時的國家土地局錄用。1998年,為了及時、快速、準確地掌握洞庭湖、鄱陽湖洪水淹沒情況,沙志剛帶領6位專家,攻克了雷達遙感數據應用的一道道難關,順利完成了洪水淹沒耕地和農村居民點狀況的監測。監測成果得到了高度評價,並在抗洪救災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頭頂著“光環”和榮譽,沙志剛卻沒能做到“善始善終”。據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間,沙志剛利用擔任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測與統計處處長兼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基礎圖件組組長的職務便利,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項目投標資格考試時,向參加考試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洩露考試內容,並幫該公司承攬相關項目等。為此,沙志剛以股份收益為名,多次非法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賈汛(另案處理)款項共計人民幣840餘萬元。

  另外,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沙志剛還利用職務便利,接受北京天目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曉陽(另案處理)的請托,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過程中,為該公司違反規定承攬遙感數據及調查底圖採購項目提供幫助。為表示感謝,程曉陽按照沙志剛的要求,以高出市場價人民幣200萬元的價格,將河北省的調查底圖製作項目分包給沙志剛指定的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賈汛的幫助下,沙志剛將該款非法占有。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沙志剛無視國家法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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