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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經合會不應只是另一個“經貿論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1-12 23:47:06  


  中評社台北1月12日電/台灣工商時報今天的社論說,新年伊始,兩岸雙方於日前宣佈成立“經濟合作委員會”,這是今年兩岸關係發展的一個好兆頭。不過,由於兩岸經貿協商目前已進入“深水區”,去年一些事項卡在雙方基本立場之歧異,進展不易,所以新成立的兩岸經合會,一定要有“挑戰難關”的勇氣,應直接討論政策方針的議題,不能只做事務性的泛泛之論,否則會變成另一個“兩岸經貿論壇”。這種論壇已經夠多了。

  社論說,關於兩岸經合會的角色功能,根據主管機關的訊息,主要是為處理ECFA後續的各項技術問題而設,如是涉及政策的項目,則須回歸海基、海協兩會協商的機制內進行討論。也許是強調“技術性”的關係,所以經合會的雙方代表名單,也充滿了“技術官僚”色彩,兩邊的召集人是海基與海協兩會的“副座”,首席代表也是“次官”,分別是台方“經濟部”的次長,與陸方商務部的副部長;至於代表,則是雙方各派出12名的相關機關、機構正副局處長。

  這樣的編組,確實是鎖定兩岸經貿領域的“例行性”、“常態性”事項而來。但問題是,兩岸經貿合作現時已發展到“照表操課”的程度了嗎?答案是“還言之過早”。要不然,輿論就不會用“進入深水區”,來形容當前的情況。因此,兩岸經合會若不強化、提升自身的角色功能,將很難達成突出的績效,很可能是一連串的“意見交換”在串場罷了。

  社論說,從去年兩岸經貿協商的經驗看來,雙方未來在這方面若要有所進展,首先必須要在“大原則”上有所突破,否則技術面事項也會跟著“擱淺”。而兩岸好不容易才成立的經合會,正好可以成為上述大原則問題的“突破口”,起碼可以形成共識,提交決策當局做裁奪。這些大原則事項諸如: 

  第一,研議兩岸再來一份“早收清單”的可能性。去年公佈的ECFA早收清單,排除了面板、汽車整車、主要化工產品、高科技工具機等,都是台方最期盼列入的項目。對此,經合會可以考量,兩岸於今年加簽一份早收清單,將其追加列入。而若要達成這個目標,應先研究將早收清單的納列數量標準,從現行的“按貿易金額比例”,改為“按商品項目數比例”。這也是原則問題。

  第二,釐清ECFA後續協議中之“兩岸特色”定義。經合會要討論ECFA的四大後續協議,涵括投資保障、爭端解決、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它們都共同面對一個原則問題,就是如何定位雙方當局一再強調的“兩岸特色”。說白了,這些後續協議的基本精神,究竟參考陸港CEPA,或是比照中國東盟10加1,必須先行確定,否則不易談下去。如是參考陸港CEPA,大陸必須對台大幅讓利,否則只能“對等互利”。

  第三,談妥引用國際慣例的尺度。兩岸未來推動落實ECFA的過程中,如發生爭執或糾紛,要如何引用國際慣例或規範來解決,這問題也要及早談出共識。去年兩岸洽簽“投資保障協議”之所以不順,就是卡在這個問題上。其實,不只投保協議,將來兩岸ECFA的爭端解決協議洽簽,也會碰上這個問題。對此,經合會應該一開始就進行“攻關”,否則談不出大的成果。

  社論說,由此可見,兩岸當局不但不應“矮化”經合會,甚且要強化與提升它的角色功能,使其有能力來對各項原則問題,“開局”進行協商。其實,以往雙方洽簽ECFA的過程中,相關的原則問題,也是現時經合會這群成員先做第一階段談判,再由雙方決策當局拍板的。而且,當時他們沒有經合會的組織,開會時程與開會形式也沒有固定規制。如今有了制度性的經合會架構,當然更有條件談原則問題。

  經合會談政策原則問題,並不是要做決策,而是妥善研擬政策,扮演好“決策幕僚”角色,使雙方當局的終端決策更加週延,減少誤判。為此,身兼經合會雙方召集人的海基會副董事長、海協會副會長,要積極發揮決策體系中的“起承轉合”功能,使經合會的相關討論成果,有效地成為雙方當局的決策依據,以保證兩岸經貿合作事項及時、有序地向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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