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跡象表明,此次試點開征房產稅,正有著以房產稅代替土地出讓金的考慮,從而利用房產長期的升值作為地方財政創造長期可持續的收入,並進一步因此避免地方財政對土地出讓金的短期依賴。
G20集團研究中心秘書長龍永圖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直接表達了他對這個問題的關注。他認為房產稅的開征需要解決減少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使得他們有比較穩定的財政來源,以及減少他們依靠土地來拿錢的衝動等問題,試點房產稅就是要對高漲的房地產價格起到威懾作用。
不過,這一開征房產稅的“合理解釋”也給關注房產稅開征的人士帶來新的擔憂,即地方政府會不會從試點開始逐漸加大房產稅徵收範圍從而抵消土地財政減少帶來的壓力。如果戶居一房,每房皆收房產稅,那麼豈不是增加了普通房屋持有者的負擔,而政府財政收入來源會不會因此換湯不換藥,從“土地財政”依賴轉到“房稅財政”依賴?
因此,收取的房產稅是用來做什麼的,即房產稅的子彈應該飛向誰?這個問題必須在開征房產稅之前十分明確。有了一個保護大多數中產人士利益的善良動機,再加上開徵稅收的程序正義,百姓的擔憂即可消除。
在房產稅開征甚囂塵上之時,經濟學家郎咸平卻持非常明確的反對觀點。或許,郎咸平先生擔心的並不是房產稅本身,而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