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上午稱,“中華民國”的大陸政策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開展,政府關於兩岸關係的未來,以及對台灣前途的說法,當然是以“中華民國憲法”做為最基本的前提。
台灣“陸委會”舉行新春記者會,對於記者詢及馬政府提出“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民決定”的說法,與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有何差別?賴幸媛稱,“‘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與大陸恢復制度化協商”。
我們認為,馬政府近期以來的有關表述很亂,條理不清楚,明顯地在修改過去國民黨政府的一貫提法,因為是圍繞一中原則進行的,因而引起兩岸有識之士的極大擔憂。這樣的擔憂如果不著力消解,必然會引起麻煩,徹底摧毀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賴幸媛以“憲法”作基調、為依靠,是否就可以解除兩岸的擔憂?需要進一步觀察。首先,“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其次,大陸必須承認“中華民國憲法”才能與台灣談一中?第三,“中華民國憲法”與“主權獨立的國家”之間乃至兩岸之間的關係如何界定?問題一大堆。
其實,當初國共達成共識的時候,就兩個基本點:一,九二共識。二,反台獨,就這麼簡單!現在為何不再這樣講?非得兜大圈子不可?搞得這麼複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