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尚需時日
隨著上海、重慶兩地房產稅試點方案的初現端倪,其徵收模式漸漸變得明朗起來。按照官方發布的信息,重慶主要針對高檔住宅徵稅,上海的房產稅徵稅對象則面向增量房。
至於兩地在計稅中,是否將土地納入計征範圍,目前尚不得而知。
上述人士強調,如果把土地納入其中,“房產稅”的叫法便不準確,稱為“房地產稅”或“物業稅”更為合適。
事實上,與高層對改革方向的定調相比,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具有較大的自主性。即兩個城市可根據自身的市場情況,制定不同的試點方案,方案內容較為靈活。高層將觀望其試點效果,並為新稅種的出台做出參考。
據了解,兩地的試點方案均已獲得財政部的原則同意,待國務院批復之後,可能在今年一季度推行。
但從試點到全面鋪開,還有很長的一段路程。上述人士表示,“試點只是開始”,由於徵收範圍、徵收基點、稅率等細節尚未完善,以及開征新稅種所需的立法程序,新稅種的全面推行還需要多年時間。
現行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