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14名涉及跨國詐騙集團的台灣民眾,2日清晨被菲律賓遣送到中國大陸。台灣的“外交部”新聞文化司副司長夏季昌2日說,嚴肅檢討目前台菲各項交流關係,必要時不排除停止雙方合作計劃。
對此,我們認為馬政府過於衝動,如果不分緣由,在國際場合動輒就以兩岸關係作代價,是十分不理智的。
這14名涉及跨國詐騙集團的台灣人被菲律賓遣送到中國大陸,究竟是什麼原因呢?
大陸公安部網消息,去年10月以來,電信詐騙犯罪案件屢發,百姓深受其害。犯罪嫌疑人以事主身份信息被洩漏、涉嫌洗錢犯罪為名,讓事主辦理銀行卡,並把錢款存入該卡內,謊稱由法院提供保護,隨後將事主賬號內的錢款劃走。接到報案後,公安部高度重視,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要求,全力偵查案件,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公安部刑偵局迅速成立“1130”專案指揮部,直接指揮北京、雲南、湖北、黑龍江、四川、廣西等地公安機關,調用多名專家全程參與研判、督導,發現了上述跨國、跨境電信詐騙集團犯罪的蛛絲馬跡。12月底,公安部組織協調北京、黑龍江、福建、湖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雲南等9省區公安機關聯手台灣、菲律賓警方同步展開打擊行動。
同時,公安部派出警官小組赴菲開展調查取證等工作。在菲律賓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中國警官小組通過大量艱苦細致的調查取證,並對24名在押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充分證實了去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文濱、方逸璘等在菲律賓馬尼拉市租房設立窩點,瘋狂進行電信詐騙犯罪活動。雲南一群眾被騙2311萬元、北京一群眾被騙1300萬元等重大案件均為該團夥所為,同時還帶破了各地450餘起電信詐騙案件。
也就是說,14名涉及跨國詐騙集團的台灣人,主要是參與了大陸全力偵破的詐騙大案,而且該案是大陸9省區公安機關聯手台灣、菲律賓警方同步展開打擊的。也就是說,此案偵破有利兩岸關係,有利保障兩岸民眾的利益。
既然案子由大陸主導偵破,就必須把疑犯集中到大陸加以審訊,這個時候,不管是哪個國家與地區的人,都一樣,然後再分別處理,該遣返就遣返,這是司法程序吧。反之,如果此案在台灣發生,台灣主導偵破,如其中有大陸罪犯,也應該先交給台灣審訊之後再遣返。這是個基本道理吧,這樣才有利於及時破案。台灣焉能不懂?
不明白夏季昌之言,究竟是什麼意思!目的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