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說法
市工商局:
超市遇價格欺詐可要求當場退款
春節期間,不少消費者向“12315”熱線反映部分超市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標簽價格與實際收費價格不一致,存在價格欺詐行為,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對此,廣州市工商局昨日發布消費提示:消費者遇到超市實際收費與標價不一致的情況,可要求超市按照標價收費,退回多收費用。若超市拒絕處理的,消費者可撥打“12315”向市消委會投訴。
市工商局同時強調,若遇到超市價格欺詐,消費者除拿回自己多支付的款項外,還應當撥打廣州市價格舉報中心熱線“12358”,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由價格主管部門對超市的這一價格欺詐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春節期間是購物集中時段,到超市、商場購物要仔細觀察價簽標價和促銷宣傳,結賬後留好小票,留心比較廣告促銷價格、價簽標示價格和結賬價格,發現虛構原價、低標高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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