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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嫌犯回台受審 傳大陸受害者作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2-10 14:52:27  


“行政院”上午召開院會後記者會,“法務部”、“外交部”、“陸委會”、“勞委會”等單位主管一字排開,努力化解風波。(中評社李仲維攝)
  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記者李仲維)“行政院”今天召開新春後首次院會,對於菲律賓政府將14名台灣詐欺嫌犯遣送大陸受審,“行政院”在院會之後大陣仗召開記者會說明處理應對措施,包括“法務部”、“外交部”、“陸委會”、“勞委會”等單位主管一字排開,努力化解這場風波。

  “外交部長”楊進添表示,菲律賓方面認為這次將台灣嫌犯遣送大陸,符合其“一個中國”的政策,他認為菲方處理此事不應該牽扯“一個中國”政策,因為這些嫌犯都是“中華民國”國民,也都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而菲律賓人要來台灣,也要申請“中華民國”的簽證,大陸核發的簽證,並不能到台灣,因此這次遣返事件與“一個中國”政策,是兩不相干的。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表示,依照過去判例,台灣人在中國大陸犯罪,仍視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因此台灣方面一定有審判權和管轄權,至於大陸受害者來台作證的問題,依法原則上都要傳訊受害者,如果人數眾多,在偵查審判過程上當然會拖比較久,而且證人作證依法要發給交通費、旅費以及住宿費。

  陳守煌強調,這樁案件的犯罪結果地在大陸,在犯罪行為地方面,也有部分在大陸地區;“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補充說,台灣刑事警察局和“法務部”一定會依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規定,有責任和義務提供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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