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鐵路、地鐵、大型車站、公交、出租車“無縫銜接”,“實現旅客零換乘”,但火車站對出租車的收費、所謂的衛生檢查和蠻橫的態度,使出租車就不願意去火車站,最後,感到不便的仍是乘客。
十七大提出的“轉變發展方式”和“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與鐵路今日的“大幹快上”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也是值得思考的。發展,是為建立宏大功業,還是為了使盡可能多的人生活得更好。大至國家,小至個人,在花錢時都應有個“性價比”考慮。以出行或運輸時間為例,快一小時或者幾小時,多花許多錢,是否值得,是否必須?對相當數量的人來說,並不值得,也並非必須;已有運營線路,另投入超大量資金新建線路,雖然資金來源“完全有保障” ——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有國有銀行或國家持股銀行的貸款,但何時收回成本,這些資金於民生有無更需要——甚至是急需——的用場?
在出口再難維持在金融危機之前的數量,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留給我們的“大國家,小市場”,內需有限的情況下,如以民生為先,當以十七大提出的“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及“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遍地提升每一個國民的生存質量,以內需帶動經濟增長,而不應總以政府大工程項目刺激經濟,不斷地加大鐵路等建設計劃投資來激促本已結構失衡的經濟增長。
另,我們還應注意到,鐵路是要用地的,徵地在現體制下易傷農民利益;過多線路,尤其是平行線路的修建,還使我們本已壓力不小的土地——尤其是耕地問題,壓力更大。
要防止可能出現的鐵路建設決策失誤和資源、資金使用不當,須公開信息,為公眾參與提供制度化的路徑,建立重大工程項目須經人大充分辯駁論爭、審議,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和財務審計,嚴格官員問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