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法律規定,翡翠開採權只開放給緬甸本國企業,可以獨資開採,也可以同政府合作開採。一半以上的翡翠礦老板是緬甸華裔。政府提供土地,民間提供資金,開採出來的翡翠毛料,拿到市場上交易後,先向政府繳納10%的稅,剩餘部分由政府和民間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分成。
位於密支那市區的三統珠寶玉器有限公司是一家“前店後廠”的企業,公司有一間店面銷售各種玉器製品,後院有一個玉器雕刻作坊,4個工人正在加工翡翠手鐲、戒指、佛像等。該公司董事長、緬甸華僑尹茂清估計,整個帕敢地區有大大小小100多家公司在開礦,但規模大的只有10多家,規模最大的要數穩拿公司,它是一家公私合營企業。
“瘋狂的石頭” 毛料整體價格翻番
從2000年開始,緬甸政府加強了對翡翠毛料的控制,規定開採出來的翡翠毛料登記之後,必須交由政府統一拍賣,然後才可以出口。緬甸法律禁止翡翠的私人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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