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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價目標“酌情調整” 廣州率先說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3-31 14:02:28  


 
爭議控制尺度

  財經評論員馬光遠撰文稱,許多城市將房價控制目標直接和“GDP增速”掛鈎,完全曲解了新“國八條”的政策內涵。

  1月26日出台的新“國八條”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馬光遠認為,新“國八條”提出的三大指標要綜合考慮,絕不是讓各地把房價與GDP增速掛鈎,也不是直接和居民收入增速掛鈎。

房價收入比或是合適尺度

  復旦大學住房政策中心執行主任陳傑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設定房價控制目標的思路並不正確,政府還是應該對基本面進行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價格。陳傑昨天在自己的微博上也表示,房價調控政府要有目標,保持高壓姿態就可以了,但不應數字化宣告,定個預期目標,反而讓投機者有恃無恐。

  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常務副所長姚玲珍則對記者表示,房價控制目標還是應該要有。她也表示,雖然房價控制目標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掛鈎是荒謬的,但至少在前幾年,房價漲幅實際上都是高於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的。

  姚玲珍也認為,能夠衡量房價的應該是居民支付能力和房價收入比,但是“房價怎麼測算,收入怎麼測算,很難量化”。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則認為,重慶市在全國首次提出讓本地居民家庭用6~7年的收入,就能買套住宅,其實質就是確立將房價收入比作為衡量房價是否合理的參照系。隨著我國住房信息統計制度的趨於完善,建議全國和各地都應考慮將房價收入比列為衡量房價是否合理的標尺。

  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則認為,目前的房價控制目標問題不大,關鍵是要解讀清楚,而“酌情調整”或許是要地方政府解釋得更清楚一些。“比如剛需、改善型需求的住房,價格還是有回落的可能性的,但是一些高端的稀缺性的住房,價格還是會上漲的,而這部分的上漲,會使得住房均價上漲,這部分地方政府要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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